俞立平
对人社部、教育部高校教师职称改革指导意见的建议 精选
2020-8-1 22:00
阅读:7915

 

2020年7月2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教育部共同研究起草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早就想写点文字,提一些建议,发挥普通教师微博的一点作用。

从体制机制角度来看,这次发布的是征求意见稿,而不是最终政策文件。与以前的类似政策直接发布相比,这是非常大的进步。给人社部、教育部点赞!好的方面就不说了,下面重点提提建议。

创新岗位类别。这是谈不上的,主流高校已经这样试行许多年了,积累了许多成熟的经验,所以从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等类别角度,没有什么创新。

健全层级设置。这也似乎没有必要说,毕竟也是全国已经同行的主流做法。

提高教学业绩和教学研究在评审中的比重。教学和科研是两条线,如何提高教学业绩和教学研究的比重?传统做法是规定教学的基本要求,比如教学不能为不合格。如果较真一点的话,提高比重如何衡量?毕竟评职称不是精确打分,这一点可操作性不够。我反对模糊,如果要推广,我是做统计与计量的,可以无偿做点贡献。

关于“五唯”问题,讨论很多。客观说,现行高校职称评审中还是注重全面发展的,“五唯”问题并不严重。这一条提了若干“不得”,否定了很多。注意这可能给“钻孔子”提供了较大的空间。还有一个建议是,评职称不宜面面俱到,论文质量高的不一定硬性规定课题或奖励要求,毕竟课题不是最终成果。社会服务好的,论文要求可以适当降低。

创新评价机制中,分类分层评价本来已经得到公认,很多在实际工作中也得到了体现,所以,这一点也没有创新。

推行代表作评价。我专门研究过这个问题,代表作评价的最大缺点是不能盲审,工作量大,难以保证公平。大面积推广,效果不一定好。

“结合学科特点,探索项目报告、研究报告、技术报告、工程方案、教案、著作、论文等多种成果形式。”,探索一定要慎重,如果研究报告、教案作为主要的成果评教授,有太水之嫌。

“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考察团队合作及社会效益,”这一点操作很难,而且很难保证公平。无论是针对团队成员还是团队负责人。这个问题的解决不要和职称绑定,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下放职称评审权。这一点我是比较反对的,之前有博客专门谈过,但这个政策已经执行几年了。因为教授具有文化符号功能,一旦下放,教授水平之间相差10万倍,社会普遍怀疑教授的水平,令人痛心。专家成砖家,不利于尊重知识,尊重人才。

其他讨论:高校教师职称问题,建议人社部、教育部出台指导性建议,不要太具体,给各高校以较大的空间,这可能是相对较好的做法。

 

                                       2020.8.1 俞立平 于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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