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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质疑,谁举证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2012年6月25日发布
在学术问题尤其是已经有了明确定论重大学术事件问题上,如果提出质疑,甚至从根本上加以推翻,笔者主张通过谁质疑,谁举证的方式来运行。而不是随心所欲地大做翻案文章,甚至提出站不住的质疑见解,在当事人据实驳斥后,还让当时人“拿证据来”,这就违背了谁质疑,谁举证的道理。
观点可以不同,事实只有一个,而事实的认定需要信守谁质疑、谁举证的道理,我们总不能像文革时期那样一封八分钱邮票的信来举报某某人、搞臭某某人,今天这类缺乏事实依据的事例在报刊上尤其是网络上流传很多。真正需要“拿证据来”的恐怕该是质疑者自己了,如果自己拿不出足够的令人信服的证据,反过来让被质疑的当事人拿证据,这不是本末倒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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