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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和印度间并无盟国关系时期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2010年12月15日发布
新中国和印度间关系几经起伏变化,但是从未有过盟国关系时期,即使1954年中印两国总理发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时期,也非盟国关系,道理很简单既然不结盟怎么会是盟国呢。今天中午凤凰卫视时事直通车节目江声扬在主持节目时称新中国和印度间曾是盟国关系,实在是不该发生的口误。
提请注意历史事实是必要的:1953年12月31日, 周恩来总理在会见印度政代表团时, 首次谈到中印两国应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处理国关系的基础。1954年4月29日, 中印两国政府在《中印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的序言中, 写入了五项原则。1954年6月在日内瓦国际会议休会期间, 周恩来总理成功地访问了印度和缅甸并分别与印度总理尼赫鲁、缅甸总理吴努发表了著名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联合声明。在措辞上,平等互惠改为平等互利。6月28日是首次在联合声明中肯定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日子。这五项原则现在概括为: 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1956年7月18-19日南斯拉夫的铁托、印度的尼赫鲁和埃及的纳赛尔在南斯拉夫举行政治会谈, 提出了不依附于集团的不结盟政治主张,确认积极和平共处原则,其后又与印尼的苏加诺和加纳的恩克鲁玛会谈,达成共识, 从而形成了不结盟运动的核心。1960年9月, 在联合国大会召开之际, 南斯拉夫等5国发起了不结盟运动。1961年2-4月,铁托出访非洲9国,倡议召开不结盟国家首脑会议。1961年6月5-13日在开罗举行筹备会议,由21个国家参加,通过了参加会议五项条件的文件: 实行共处和不结盟基础上的独立自主政策; 一贯支持民族解放运动; 不参加和卷入大国军事联盟; 不参加涉及大国争夺的双边联盟; 不准外国在本国设立涉及大国争夺的军事基地。宣布不结盟运动的宗旨是:奉行独立自主,、和平、 中立的政策; 拒绝和任何大国结盟; 奉行团结协商, 支持民族解放运动、反帝、反霸、反殖、反种族主义和反犹太复国主义的政策。 1961年9月1-6日在贝尔格莱德举行了第一次不结盟国家首脑会议, 25个国家的政府首脑参加,标志着不结盟运动的正式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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