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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日本政府“购岛”应当如何论述

已有 2686 次阅读 2012-10-15 12:24 |个人分类:法学|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中国, 如何, 日本政府

或许,认识日本政府“购岛”的性质,在于认识栗原家族和钓鱼岛关系的性质。由于后者的本质是历史问题,因此如何对待后者也就成了对待历史的态度问题。

今年日本政府单方面对钓鱼岛实行“国有化”,严重损害了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钓鱼岛问题的实质是历史问题,日本政府的“国有化”行动意味着日本政府公然在法律上肯定其侵略历史。因为所谓“国有化”就是将日本二战之前产生的对钓鱼岛的殖民活动以当前的法律予以确认。因此中国政府认为这是日本对侵略历史的公然肯定,是日本对世界反法西斯成果的公然挑战。

链接:钓鱼岛以及附属海岛都在1895年被日本占领。同一年,日本政府将非法窃取来的钓鱼岛租借给到钓鱼岛上垦荒的福冈人古贺辰四郎。1932年,日本政府又把中国钓鱼岛非法卖给了古贺家族。至此,钓鱼岛等3个主要小岛就成为了古贺家所谓的私有领地。一直到1972年,古贺家族将南小岛和北小岛转手卖给埼玉县栗原家族的掌门人栗原国起。1978年,再次将钓鱼岛卖给栗原家族,这样栗原家族就成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所谓的土地权所有者。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special/diaoyudaozhengduan/content-3/detail_2012_09/11/17523452_0.shtml

可见,日本国民对钓鱼岛的开发是在二战之前发生的,而日本政府的“国有化”就是对之前历史的变相肯定。这是中国政府强烈反对日本政府“国有化”行动的真正原因。


https://wap.sciencenet.cn/blog-39774-6227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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