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有关方舟子的打假,被打,最后雇凶主谋查获等一系列新闻报道,让人眼花缭乱。
看了以后,总觉得缺点什么。
一、科学打假,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对专业领域有一点的了解,才能卡中要害,百发百中。方某人虽然是洋博士出身,但毕竟只是了解一个领域的事情,不见得对所有领域门清,虽然多年的打假经历,对其他行当有了一些认识,但终究浅显,因此也出现了一些偏差或者误伤;
二、科学打假,对于科学本身和科学家的公平性来言,都是很重要的,唯独对于方舟子个人没有直接利益,人家打假全凭自己对于“科学的洁癖”思想。因此,万一哪一天被人打怕了,不敢打了,这事就做不成了;
三、科学打假,方舟子这般打法,往往在事后,这些人都功成名就了,才发现出来,然后该人被千夫所指,灰溜溜如丧家之犬,实在不利于“保护人才”。因此,打假还是应在审稿环节,不要等到发表以后,这个是方舟子所不能;
四、科学打假,既然重要,不应该只流于民间,应该和政府的有关惩治措施相配套,不然,一方面,有办法者,你打你的,我干我的,另一方面,无办法者,一棍子被打死,永世不得翻身。又不公平了。
可能还有其他没想到的,请大家补充。总之,个人认为:打假不能只靠方舟子,而应该有个群体,这个群体也要有一定的公权力才行。就想“廉政公署”那样。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4-29 19:32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