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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心不足

已有 3420 次阅读 2010-1-13 05:12 |个人分类:生活感悟|系统分类:生活其它

这是一篇女儿前几天读的一篇小短文。

贪心不足

一个人揣在一只布袋进城去,他的布袋里放着十五枚铜钱,准备去城里买东西。

走到半路上,他忽然发现挂在腰上的布袋不见了,就沿着原路寻了过去,希望有人能拾到布袋还给他。

他的运气不错,果然有人拾到了那个装钱的布袋,正在等着失主认领。

丢钱的人喜出望外,跑上前去对那个人说“你手里的那个布袋正是我丢的呀,请还给我吧。”拾到布袋的人也没多问,很快就把袋子还给了他,准备继续赶路。

丢钱的人接过布袋,马上打开来,仔细地数了数里面的铜钱,一个不多,一个也不少,正好十五枚。这时,他的脑子里忽然闪了一个贪心的坏念头:为什么不趁这个机会讹他一下呢?

于是,他装模作样地把布袋里的铜钱又数了一遍,并惊讶地大叫起来:“啊呀,不对啊,我的布袋里明明有三十枚铜钱,现在怎么只有十五枚了呢?还有十五枚铜钱一定是你藏起来了,快把那十五枚铜钱还给我吧。”过路人很生气:“我捡了布袋还给你,可能却要我拿钱。真是岂有此理。”两人就吵了起来。

正好县令从那里经过,听了双方的陈述,县令早已心中有数。他对丢布袋的人说:“你的布袋里应该有三十枚铜钱,而这个布袋里只有十五枚,肯定不是你丢的那个。你的布袋也许还在路上,你在去找一找吧。”

 

如果我们有上面县令的判断来判决下面的案子,或许有更深的意义。

“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11月26日报道 淮安这位老太称在路上捡到1700元,失主说总共丢了8200元,到底是怎么回事?

59岁的淮安市淮阴区居民周翠兰平时以走街串户卖豆饼为生,每斤豆饼也就能赚毛把钱。116日早晨,她在推自行车卖豆饼途中,捡到1700元现金。在几经周折找到失主周继伟后,让她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周继伟坚称丢的是8200元,所以坚决要求她返还另外的6500元。昨天上午,周翠兰与一位目击者王长玉一起收到法院传票。原来,周继伟将他俩一起告上了法庭。手拿传票,一字不识的周翠兰除感到冤屈外,心里也直犯嘀咕:我捡钱归还了,怎么还被人家告上法庭?

路边捡到一摊百元大钞

我确实就捡了1700元,他怎么能说我捡了8200?我做好事不要他回报,但也不能让我无缘无故地赔上6500元吧。昨天上午,刚刚从县城找律师回到家中的周翠兰见到记者时,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说着她心中的委屈

据其介绍,6日早晨,她推着卖豆饼的自行车走到淮阴区杨庄村一条小路时,村民王长玉买了她两元钱豆饼。就在王长玉付钱时,她突然发现路边草丛里散落着一摊百元大钞,于是她弯腰将钱捡起来,并问王长玉:你知道这钱会是谁丢的吗?”王长玉告诉她有可能是附近一家奶牛场的人丢的。既然钱有可能是奶牛场人丢的,于是她数也没数就把所捡的钱交给王长玉,让其寻找失主,而她则继续出去卖豆饼,途中她又发现自己鞋底下还粘着2张百元钞票。11时许,她回到家中将此事告诉儿子,并将粘在其鞋底上的两百元交给了儿子,儿子问她:你把钱给别人,那丢钱人上门要钱怎么办?”在儿子的提醒下,她找到王长玉,将自己早上捡到的钱要了回来。这时,她才知道自己早晨交给王长玉的是1500元钱,而且还没有找到失主

失主坚称老太“贪”了6500元

第二天上午,周继伟就带人到我家来要钱了。他一口咬定丢的是8200元,还说我贪了其中的6500。周翠兰告诉记者,当她将所捡的1700元钱带回家后,就一直希望有失主能尽快找上门。7日上午失主周继伟果然找到她家,并说自己丢钱了。她想既然钱是人家丢的,理应将钱还给人家。但当她将自己所捡的1700元钱交给周继伟时,他却说少了6500元,并称如不交出被下的6500元钱,就法庭上见。为此,双方发生口角,并打了报警电话。在西坝派出所民警的协调下,周继伟暂时拿走了所丢的1700元钱

几经周折,记者终于找到了22岁的失主周继伟。面对记者的采访,他坚称自己丢的就是8200元钱。据其介绍,他身上的8200元钱是115日一朋友归还给他的,当时他身上还有100元钱,于是他就将8300元钱放在上衣里面一口袋里。晚上朋友请他吃饭唱歌至11时左右,他打的回淮阴区,下车时从口袋里抽出一张百元钞票付账,司机找给他的零钱则被他放在裤子口袋里。下车后,他感觉有点热,就将上衣脱下挂在胳膊上走回家了。他一觉睡到6日中午,醒来后发现自己上衣口袋里的8200元钱没有了,便打电话给其妻子,妻子说没有看到,他便推断钱可能丢在出租车上了。于是他立即按出租车发票上的信息,来到了出租车公司找到该车驾驶员,但驾驶员告诉他,车子上根本没有客人丢钱。7日早晨,他的妻子从邻居家听说卖豆饼的周翠兰6日早晨在路边捡到了钱,正在找失主,于是他便带着妻子来到了周翠兰家

老太昨收到法院传票

我确实丢了8200元,而她现在只给我1700元钱,我当然不让了,再说我的钱也不是偷抢的。当被问及为什么要将周翠兰与目击者王长玉告上法庭时,周继伟说:现在周围人都知道此事,也有人说我在讹她钱,为了还我自己一个清白,所以我一定要将她与王长玉告上法庭。在周继伟提交法庭的起诉书上,记者发现,他的诉求是要周翠兰与王长玉共同归还他所丢的另外6500元。对于该场官司能否胜诉,周继伟称没有多大把握

与周翠兰一样,收到法院传票的王长玉也倍感委屈。他告诉记者,当时他发现周翠兰捡到钱时,好心地说了句这钱可能是附近一家奶牛场的人丢的,当周翠兰将钱递给他后,他立即去奶牛场寻找失主,结果没找着,他就在另几位村民的见证下将钱数了一遍,刚好是1500元。周翠兰来要钱时,他一分不少地将钱全部交给了她。当时双方还开玩笑说:十天之内没人领钱,我们一起吃喜。他告诉记者,现在没吃上,倒吃上了官司。此次,他将不惜一切代价将官司打下去,否则以后谁还敢做好事!

律师:

没有充分证据失主难胜诉

记者在昨天的采访中发现,此事在周围老百姓中已被传得沸沸扬扬。当天前去调解的派出所民警也告诉记者,这件事从道德层面上讲,周继伟似有不妥之处;但从法律角度上讲,他也是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此案例,记者采访了江苏昊震翰律师事务所黄克权副主任律师,他分析说,如果当时周翠兰所捡的确实是8200元,却只归还当事人1700元,那么她与王长玉则涉嫌侵占。但此事的关键之处在于,周继伟要拿出有力证据证明他当天所丢的是8200元钱,而且这笔钱确实都被周翠兰或王长玉所捡,否则该官司很难打赢

道德的归道德

法律的归法律

看完这则新闻,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彭宇案,公交站台帮扶老人却被告上法庭

从道德层面上来看,彭宇和卖豆饼的老太成被告的确让人心里不是个滋味,以后谁还敢做好事啊?!

但如果换个角度,我们是不是也不应该漠视丢钱的失主讨要自己财物的权利

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这才是一个文明社会的表现

如何最大限度地保护争端双方的权益,现在看来只能依靠法律部门了。一是法院会怎么判,这个判决结果将会起到巨大的示范效应。二是公安机关能不能及时通过调查还原事件真相

(本文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作者:朱鼎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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