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心故事斋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lgmxxl 研究方向:高等教育管理;高等教育学原理

博文

中国大学有问题之学术权力边界篇

已有 6061 次阅读 2011-11-25 09:25 |个人分类:大学问题|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边界, 大学学术权力

      在大学学术权力方面,至今存在着很多严重的问题。这其中最为直接或者影响深远的是学术权力的内涵及边界问题。要想界定学术权力的内涵及边界,最好的办法是从“权力”这一基础概念找到源起,然后具体分析大学学术权力的内涵、构成及边界。

      对于“权力”,托夫勒认为:“权力是一种有目的的支配力量,是由暴力、财富和知识三者构成的。最简单地体现权力地方式就是行使暴力,这是一种低质量的权力形式,它缺少灵活性,只能用于惩罚,并且风险很大;财富则不仅可用于威胁和惩罚,还可用于奖赏,比暴力灵活得多;而高质量的权力来源于知识,它既可以用于惩罚和奖励,也可用于劝说。它既能扩充威力和财富,也能减少达到某种目的所需要的武力和财富的数量”。[1] 在这里,托夫勒讲了一个关键的东西是权力结构来源:暴力、财富、知识。马克斯•韦伯则认为,:权力意味着在一种社会关系里哪怕是遇到反对也能贯彻自己意志的任何机会,不管这种机会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之上。”[2] 并认为权力主要来源于合法性,这种合法性包括社会传统的习俗和惯例、超越凡俗的品质和能力、理性化的法律和规章。韦伯同样也研究了权力的结构来源:合法性、习俗、魅力。我们认为,权力,是对人、财、物、事、行为等的支配力量、强制力量。对人来讲,它表现为服从;对财、物来讲它表现为支配;对某一事来讲,它表现为决策,对行为来讲,它表现为强制。现代社会,需要的是去“暴力”、“袪魅”,故我们认为现代社会权力主要来源于知识、财富、法律和制度。由此作比照,大学学术权力的结构来源应该是知识。它是基于知识的占有、传播、使用等而衍生的一种权力。

      在高等教育领域,最早提出“学术权力”概念是美国高等教育学者伯顿•克拉克。他于1978年在《学术权力——七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比较》一书中研究了学术权力的谱系、学术权力的构成。他认为从高等教育管理系统的最上层(中央政府)到最低层(大学的讲座和系),各个层次的管理机构及人员所享有的权力就是学术权力。克拉克具体界定了十种学术权力:即个人统治(教授统治)、集团统治(教授统治)、行会权力、专业权力、魅力权威、董事权力(院校权力)、官僚权力(院校权力)、官僚权力(政府权力)、政治权力、高教系统的学术寡头权力等。从中可见,克拉克所说的“学术权力”包括了高等教育中所有的权力,既包括政府权力,也包括大学内的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 

      我国学者一般把大学权力结构划分为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两大部分。对学术权力,我国学者在广义、中义和狭义三个层面展开界定。广义的“学术权力”指管理学术事务的权力,其主体可以是学术人员和学术组织,也可以是行政人员和行政组织;其运作可以是行政命令式的,也可以是民主协商式的。中义的“学术权力”指学术人员和学术组织对学术事务所拥有的权力,其主体只能是从事教学科研的人员和组织。狭义的学术权力指学术人员基于专业特长和学术能力所拥有的一种权威力和影响力。[3]在日常语境中,学术权力主要是指中义和狭义层次的学术权力。

      我认为大学中的学术权力是一种基于“知识”生产、传播、储存、应用而产生的权力和影响力。从权力主体上讲,既可以是行政人员,也可以是学术人员;既可以是行政组织,也可以是学术组织。把学术权力主体只界定为学术人员和学术组织是不全面的,也是不符合实际的。从权力属性上讲,学术权力主要表现为学术权力行使者对学术从业人员的支配权;对学术资源的分配权;对学术事项的决策权;对学术评价的决定权等。从调整范围上讲,它包括大学的所有学术事务:课程规划与设置、学术规划、规范与评价、教师聘任、续聘、解聘与晋升、教学事务与组织、学生教育与培养、学位申请与授予等。从运行机制上讲,它主要是通过平等协商的共同体方式进行。从学术权力行使规范上讲,学术权力行使的原则与基石是学术自由、学术中立、学术自主等。

      目前,我国大学在学术权力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行使主体以行政人员和行政组织为主,学术人员、学术组织对学术事务的权力式微;学术权力主体没有建立回避制度、公开制度、话语权平等制度等;从权力属性上讲,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混同,大学事务混同,决定主体混同,最终形成了行政主体“权力通吃”的现象;从调整范围上讲,学术事务无边界,或者说学术事务被行政事务所侵蚀;从运行机制上讲,学术事务行政化、官僚化、市场化、庸俗化。

      要改变目前的现状,就必须在学术事务与行政事务之间划分出清晰的边界,并规定学术事务的议事规则。


[1] []阿尔温•托夫勒.权力的转移[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 2.

[2] []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上卷).81.

[3] 寇东亮.学术权力:中国语义、价值根据与实现路径[J].新华文摘.2007.7):.



https://wap.sciencenet.cn/blog-359436-511510.html

上一篇:中国大学有问题之教师发展制度篇
下一篇:2012年大学自主招生的“变”与“不变”
收藏 IP: 123.15.50.*| 热度|

16 彭思龙 刘用生 刘得水 逄焕东 刘洋 谢鑫 李永丹 王涛 曹聪 徐耀 曾新林 武夷山 uneyecat niubizationl kongmei dulizhi95

该博文允许注册用户评论 请点击登录 评论 (11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扫一扫,分享此博文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4-27 23:14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