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碧波
禁书《函宇通》与明朝科技及西方哲学逻辑学等来源(3):亚里士多德逻辑学
2021-4-13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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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理探.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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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书《函宇通》与明朝科技及西方哲学逻辑学等来源(1):坤舆万国全图

禁书《函宇通》与明朝科技及西方哲学逻辑学等来源(2):亚里士多德四行学说与运动定律

(续上)

 西方逻辑学与哲学著作

西方版亚里士多德的其它著作如《形而上学》大量篇幅讲了四行元素等内容,其亦必产生于耶元1621年之后。由此我们来考察西方版亚里士多德的其它如哲学逻辑学方面的著作,即西方版亚里士多德的《范畴论》《形而上学》《伦理学》等著作,其与中国版《名理探》也貌似而实截然不同。传教士傅汎际于耶元1631年在中国刊行《名理探》。说其所据为耶元1611年德国出版的《亚里士多德辩证法概论》拉丁文本,系当时耶稣会根据公元三世纪希腊逻辑学家、新柏拉图主义者斐略的著作编写而成。主要内容为中世纪西方基督教会经院派所述亚里士多德的逻辑概念、范学说。

西方版亚里士多德的《范畴论》《形而上学》《伦理学》等著作基本围绕中国版《名理探》的内容而写。尤其是《范畴论》,与《名理探》基本上是逐字逐句地对应。但是问题仍出在基本原理上。

《范畴学》中有四个概念:“subject(主体)”“substance(实体)”“individual(这个)”“possession(具有)”。但是其全部内容都说不清楚这四个概念是什么,以及相互关系是什么。

例如《范畴学》说:“Of things themselves some are predicable of a subject, and are never present in a subject.By being 'present in a subject' I do not mean present as parts are present in a whole, but being incapable of existence apart from the said subject.”这段话的中文翻译是“有些事物能述说一个主体,但不存在于一个主体。我说‘不存在于一个主体’并非指它作为主体的部分而存在,而是指它不能脱离于主体而存在”。

这段话完全不知所云:“作为主体的一部分”,能够脱离于主体存在吗?事物描述主体,但不是主体的一部分,又不能脱离主体而存在,又是什么意思?

《名理探》同样的话是这样说的:“凡谓有者,或不在,而能称。如人称某,非谓在某......云在者,凡在何物,非其内分,但离于物不免即灭,是谓在。”显然《名理探》中这个“”绝非泛泛的“主体”,而有特指。其特即是:根据A的特性进行建模表述,建模成B,即以B来描述A,则B为“模”,A为“底”。《名理探》全书都在讲“”和“”。如其497页说:“模也相也......举其脱底之义谓之相,举其托底之义谓之模。几何之限界,谓之为模义。”这里“几何之限界”,也即几何之概念定义,也即几何建模。这段话是说:被描述对象是底,被描述对象的外表是相(脱底,即不能完全描述底),对被描述对象的关键机理所建的模型是模(托底,即能准确界定此对象的性质,并能界定被描述对象区别于其它事物的特征)”

所谓“在底”,即所建之“模”能确定(但不一定完全描述)“底”。既然能确定“底”,就不可能再确定其它对象(否则这个“模”就不能区别此“底”与其它对象)。所以如果“底”不在,此“模”就没有可确定的对象因而没有意义,也就“离于物不免即灭”。“模”在于“底”,近似于当代逻辑学中,“模”为充分条件,“底”为必要条件。但这又不是当代逻辑学意义上的充分必要条件,因为当代逻辑学中,充分条件和必要条件是集合包含关系或者符号变换关系,是套套逻辑、全真命题,而“模”与“底”之间没有符号变换关系,而是人为的为“底”建模,这是科学的因果关系,而非逻辑关系。换言之,如果“底”的数量有限,则“模”在于“底”是可以证实的,如果“底”的数量无限,则“模”在于“底”只可证伪而无法证实。“在底”实际上即“即“因于底而存在”,简称“因底”。“在底者”若为“底”的子集或元素,则若“底”不存,“在底者”亦不存,但集合与其子集或元素未必有科学关系,所以“非其内分”排除了这种逻辑关系相应的逻辑关系在“称底”中处理《名理探》说:“举宗称类,是为正称,举类称宗,谓不正称。盖凡上者可以称下,若其下者不可称上”,此即“称底”逻辑的集合关系

《名理探》同时指出了另一种“模”依存于“底”的关系:“依者云何,或在或否,其底非损。依之二解,是可在此,又可不在。”也即在“依”的第二种解释中,若模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分辨出底,有些情况下不可以分辨出底,则为“依”。例如叫人外号(模),在一个彼此熟悉的集体中可以分辨出这个人(底),但是在其它环境中,就没有人知道在叫谁,此即“依底”。

有了《名理探》关于“底”“模”“相”“在底”“依底”的阐述之后,《名理探》与《范畴学》同表述的这段话就容易解释了:“有的模不能确定底,但是可以直接为底命名。如某人名字叫阿猫阿狗,这‘阿猫阿狗’不是为某人建的确定其特征的模,只是此人的名称代号的模而已......所谓模在底,即,凡说模在何物,不是模为此物的一部分,而是模离开此物,模就没有意义,此即在底”。

这样的解释,才是从头到尾完全畅通的。通篇《范畴学》乃至亚里士多德的其它逻辑学著作,均无半点以上含义,导致整个西方逻辑一片混乱。《范畴学》在本段中用“things”来取代《名理探》在本段没有直接出现的“”,用“subject”来取代《名理探》中的“”,完全是因为传教士没有读懂《名理探》而进行剽窃的原因。

再例如《范畴学》说:“Substance, in the truest and primary and most definite sense of the word, is that which is neither predicable of a subject nor present in a subject。”这段话的中文翻译是:“实体,在最严格、最原始、最根本的意义上说,是既不述说一个主体,也不存在于一个主体之中”。《范畴学》这段话也是莫名其妙。“Substance(实体)”是什么?怎么描述“subject(主体)”?怎么不存在于一个“subject(主体)”中?两个“subject(主体)”一样吗?

《名理探》同样的话是这样说的:“凡不能称底,又不能在底,是之谓初体,最切为自立。”如何解释这句话?

《名理探》说:“外名内义皆合斯物,是谓同名而亦同义。由彼他物以成厥名,是缘底模合成而谓”。《名理探》又说“凡称底者,此名此义无不传称。如举夫人,用称某人,人名人义,俱传而称。而在底者,或名与义皆不传称,抑或其名传底称底,而义则否。如白在体名,则白者而义匪白”。因此“名”本身是“名”和“义”的统一。也即“模”是“名”和“义”的统一“名”和“义”均符合被命名的物,方才算“称底”。如果只有名而无义与被命名者匹配,则不能算“称底”。例如某名“因底”而用以对“底”命名,则只有“名”而无“义”与“底”合,不算“称底”。“称底”的含义还包括用集合的名字来称呼子集或元素,此即为“此名此义无不传称”

因此,“凡不能称底”,意即“不能用它物之名与义来为‘底’建模,亦不是集合;“又不能在底”,意即“模名无义,不能精准描述‘底’;若把模名所指的‘底’作为模义,则不合‘由彼他物以成厥名’”,此底与名合成而谓“初体”,“初体”是自我而不依赖其它东西而存在的,也即“自立体”

“初体”就是今天科学命题系统中的基本假设,也即公理。在命题系统中不存在更基础的“由彼他物”来构成公理“模”以描述“底”,所以作为公理的“模”不能“称底”。此即“不可证明”公理“模名”的含义亦非“由彼他物”而得,而是来自“底”本身,所以作为公理的“模”不能“在底”。此即“不证自明”。《名理探》还从集合论的角度阐述“自立体”为科学命题系统中蕴义最广的公理:“自立体谓为至宗”,因此由公理所推导出的定理,均是公理的一部分(从集合论的角度来看,定理就是公理的交集,所以《名理探》说“自立体谓为至宗”)。

因此,《明理探》中的“初体”,恰恰就不可能是《范畴学》中“substance”这样的“物质”,相反,“初体”是特定科学命题系统中的“公理建模”传教士完全看不懂《名理探》的脉络而剽窃为《范畴学》等西方著作。

再例如《范畴学》说:“All substance appears to signify that which is individual。”这段话的中文翻译是:“所有的实体,似乎都在表示‘这一个’。”这又是莫名其妙的话。

《名理探》同样的话是这样说的:“自立者所指,似实本自在。”前已述及,自立者为初体,为公理。公理所描述的对象不是模型,而是真实的世界。要说初体所指的是什么,自然不能再说初体,也无法说其名字(因为名字就是初体的一部分),只能说“本自在”,即自然存在的。这也是传教士没有弄明白而抄袭。

再例如《范畴学》说:“However,change in both directions is impossible. There may be a change from possession to privation, but not from privation to possession。”这段话的中文翻译是:“对于具有缺乏,不可能产生相互变化。因为变化只能出现在从具有缺乏之中,却不能出现在从缺乏具有之中。”这话也是莫名奇妙:如果缺乏就不能转化为具有的话,那么一切转化都没法进行了,因为几乎一切从坏朝好的转化,都是从缺乏到具有的转化,这岂不是说只能由好变坏,不能由坏变好了

《名理探》同样的话是这样说的:“去模必为缺,去缺必为模。但模可得缺,缺不复得模”。其含义是,去掉模型,就不完整;如果完整,就必有模型。完整模型可以成为残缺模型,但是如果只有残缺模型,就没有办法恢复为完整模型。这是因为模型本身就是推导的前提,在模型不完整的情况下,模型的原貌具有无限多的可能性,难以确定完整的模型是哪个。传教士对“”完全不懂,翻译为西文的“possession具有”,就根本讲不通。

《范畴学》其它各种问题还非常多,这里不再赘述。由上可见,《范畴学》对于最关键的基础概念都搞不清楚。这种搞不清楚,不是说它是否与《名理探》吻合,而是说,按照《范畴学》自己的逻辑,完全无法解释。而按照《名理探》的逻辑则是畅通的。西方版亚里士多德的其它《形而上学》《伦理学》等均围绕《名理探》而不断重复,亦不赘述。

不仅如此,《名理探》还远远走在今天的逻辑学之前。

《名理探》中没有讲“属性”,而是讲“何似”。《范畴学》将《名理探》中的“何似”替换为“quality属性)”一词,这亦与真正的逻辑大相径庭。因为《名理探》中讲“何似”,是要讲建模的原则根据真实世界来建模,必然只能通过找到“相似”点来类推建模,而无法进行纯粹的符号推理。只有建好模之后,才能进行纯粹符号推理。这补上了今天逻辑学只讲符号推理的缺陷。而《范畴学》中的“quality属性)”完全是事物自身的属性,它与建模原则毫不相关。《名理探》中讲“互物”,即充分必要条件:从甲可以推导出乙,从乙亦可以推导出甲。这就解决了建好模之后,如何进行符号推导的问题。而《范畴学》将《名理学》中的“互物”替换为“relative关系”一词,完全失去了“充分必要条件”的真实含义。《名理探》中讲“几何”,其值乃是指通过大小几何度量而得的数值,其数值有最小测度。这也是中国版《几何原本》《寰有诠》的一致定义。所以所有中国版典籍中的“几何”逻辑是完全统一的,根本不存在西方关于几何的诸多争议。而《范畴学》将《名理探》的“几何”替换为“quantity数量”一词,完全失去“测度”之含义

《名理探》补上了今天逻辑学与真实世界结合的空白,提出真实世界与建模之间的充分必要关系、以及依存关系《名理探》还完全突破了当代逻辑学“排中律”“矛盾律”“同一律”的局限,其中包括“相向”“相悖”“模缺”“是非”四种关系。今天逻辑学的内容只是其中的“是非”关系,满足“排中律”“矛盾律”和“同一律”。《名理探》还提出对真实世界建模时适用或不适用排中律的规则。

更进一步地,《名理探》对“是非”关系提出了惊世骇俗的逻辑学四大判断结果:是、非、真、假,指出“是非”与“真假”不同。“是非”是以合法逻辑推理的命题所表示的判断结论,“真假”是逻辑推理是否合法(也即是否缺模)以及逻辑命题结论与真实世界是否吻合的判断。根据这四大判断结果,可以完美解决哥德尔不可判断定理哥德尔不可判断定理的要害是其混淆命题本身推理出的“是非”,与研判命题对错的“真假”把命题推导出的“非”,等同于研判命题的“假”,从而以为若研判出命题为“假”,则等价于说命题推导出的“非”结论正确,因此命题又为“真”,从而产生不可判断的悖论。然而,按照《名理探》,“是非”与“真假”不同,哥德尔的这个悖论就不再存在当代逻辑学的所有悖论,均不再存在。当然,中国《墨经》也早指出,逻辑谈“彼此”,也即“是非”,没有谈“真假”。但目前已知最早明确提出“是非真假”的,则是中国《名理探》。《名理探》所提出的“模缺”,也跳出了当代逻辑的框架。最后,《名理探》是建立在“宗”、“类”等集合论的基础上,毫无疑问是当代集合论的直接来源

整个《名理探》的内容是有机统一的:真实世界->建模->自立体->次自立体->类与宗的集合->几何->互视->互物->何似->相对有四:相向、相悖、模缺和是非。而西方版亚里士多德的相关哲学与逻辑学著作虽然几乎逐字逐句跟着《名理探》走,但却因错误理解《名理探》而毫无章法

西方版《范畴学》的以上抄袭错误,也导致了西方版亚里士多德的《前分析篇》《后分析篇》《论题篇》的错误。这几篇的内容主要在中国版《穷理学存》一书中,以三段论为核心内容《穷理学存》是所谓传教士南怀仁于耶元1683年献给清朝朝廷的,原书60余卷,现存14。《名理探》中“模”与“底”的关系有“在底”表示因果关系,“依底”表示相关关系,“称底”表示集合的逻辑关系。《穷理学存》中同样使用了这些术语。但是西方版亚里士多德的《前分析篇》《后分析篇》《论题篇》等对这些汉语词汇翻译成西文后均是“包含于”“属于”,彼此无法区别。而这些错误被《前分析篇》的一个基本概念的错误翻译再次钉死。《穷理学存》开篇说:“云在于全者、云称凡者,义旨皆为一。谓可以称凡,即云底所函,皆属受其称。谓无有一者可以受厥称,即云底所该,皆不属可称”。其是说:“‘在于全’和‘称凡’两个词语,其含义都单一而无歧义。‘称凡’是指被称呼的‘底’的所有元素,都可以被称呼。‘无有一者可以受厥称’,是指被称呼的‘底’的任何元素,都不可以被称呼”。后面还有句话:“云可然者,义不一故。云固然者、云非固然与可能者,咸谓可然”,这句话的意思是“‘可然’的含义不单一,有三个含义”。因此“义旨皆为一应解释为其含义都单一而无歧义”。但是西方版却将“云在于全者、云称凡者,义旨皆为一”解释为“‘在于全者’和‘称凡者’的义旨皆相同”:“That one term should be included in another as in a whole is the same as for the other to be predicated of all of the first”,其中文翻译为“‘一个词项完全包含于另一个词项(在于全者)’,等价于‘第一个词项完全描述另一个词项(称凡者)’”。然而按《名理探》《穷理学存》,首先“在于”指因果关系“称”指集合的逻辑关系二者性质不同;其次即使不考虑性质,只考虑大小项的关系,也应是小项在于大项”与“大项称谓小项”,不应是小项在于大项”与“小项称谓大项”。因为《名理探》说:“举宗称类,是为正称,举类称宗,谓不正称。盖凡上者可以称下,若其下者不可称上”。

西方版亚里士多德作品的这个致命翻译错误,一则使得这些作品将《穷理学存》中的“在于”“称”都等价翻译为“contained in”或“included in”或“belong to”而无法区分其差异;二则将《穷理学存》中的“甲(大项)称乙(小项)”因为小项包含于大项而错误翻译成西文A(大项) is predicated of B(小项)”,也即错误理解为“甲(大项)被乙(小项)称”。在《穷理学存》中没有明确说“在于”,而是泛泛说三段论的各项“相关”时,西方版就自作聪明地按照《名理探》中“甲(大项)称乙(小项)”的原理,认为“大项be predicated of小项”,所以“大项包含于小项”,所以又出现类似西文版“the first term(大项) belongs to all the middle(中项)”“the middle(中项) belongs to the last term(小项)”的错误表述。

《名理探》中说:“言语所成,俱短长类”。其中的“言语”一词,在西方版《范畴学》中写为“logos”。《名理探》“爱知学原始”中也提到“络日伽”,当时拉丁语“g”发音近似今天的“y”。“logos”在《荷马史诗》等作品中意为“虚幻、不真的故事”,有时又为“道”,然后逐渐演化为“言语”“理性”乃至今天的“逻辑”。所以“logos”含义极其丰富而复杂,甚至各含义相互冲突。事实上“logos”实为“论语”。《论语》是孔子之书,以故事讲道理,所以在西方最开始为虚无缥缈的“故事”。《论语》又讲“道”,所以为“道”。“论”为论述、“语”为语言,所以演化为“言语”。理性和逻辑则是“论述之语”的文字本意,已经脱离了《论语》一书。“language”一词亦是“论语”的发音演化。

《名理探》中说:“非性能惟属所习艺”。《范畴学》表达为“In this, the inborn capacity is distinct from the science。原拉丁语“scie”发音为今“xie”,也即“习”,“nce”即“艺”,或“艺学”,今天中国西南官话仍然将“艺”发音为“ni”。因此“science”正是来自中国“习艺”。“physics”的“ph”古拉丁语发音为“b”,也即“本”,“y”也即“义”,“sics”原拉丁语发音“学”,故“physics”实为“本义学”,传教士白晋即有《天学本义》一书。而“philosophy”在《名理探》中被称为“穷理诸学之总”,《名理探》中有“十伦”,故“philosophy”原拉丁语发音“毕伦学本义”,或“毕论学本义”。而“geometry”的“geo”来自“幾何”,“me”即《名理探》中的“模”,“t”原拉丁语发音“d”,“ry”原拉丁语发音“ji”,故“geometry”来自于“幾何模度计”。特别地,《穷理学存》说“凡理推者,就幾以成”,《幾何原本》说:“幾何之幾,如四于六,为三分六之二(即三分之二)”,都说明“幾何”的“幾”有独立含义,乃是测量的意思。“幾何”二字来自中国本土而非音译。“metaphysics”的“meta”亦即“模度”,因此“metaphysics”即“模度本义学”,也即“形而上学”,即建模之学。“dialectic”的“die”即中文“推”,“le”即中文“理”,“c”为原拉丁语发音“证”,“ti”即中文“题”,因此“dialectic”即来自于《穷理学存》中的“推理题列”一词,即“推理证题学”。除了“logos”可能因为《论语》传播的时间较早而在西方出现可能较早外,其它上述西文词语均应是明末传教士来中国之后才根据中文音译而成。

综上所述,《名理探》《穷理学存》亦毫无疑问为中国本土著作,其与《墨经》《寰有诠》以及中国版《几何原本》的学说内容完全一致。西方版亚里士多德的《范畴论》《形而上学》《伦理学》《前分析学》《后分析学》《论题篇》等逻辑学哲学等相关著作,不会早于傅汎际来华时间即耶元1621年。如若早于,亦必属赝品。西方出土的大量莎草纸,其上凡有关亚里士多德以上作品的内容,必制作于耶元1621年之后。所谓公元三世纪希腊逻辑学家、新柏拉图主义者蒲斐略等人,也必是耶元1621年之后的人物或伪托的人物(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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