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玉民
“2018年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事件之我见
2018-11-26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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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月上旬, 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英文标注为National Science library(国家科学图书馆),本文简称“中心”]发布了“2018年中科院期刊大类分区方法及说明”。这件看起来很普通的事情却在极短时间内被中国原子核物理领域专家们口诛笔伐。119-11日,“中心”期刊分类征求意见的联系电话被打成忙碌的热线电话,与此同时,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中科院高能物理研究所等国内著名科研单位通过多个渠道向有关领导或主管部门反映此事。1112日,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发布了一个不甚明了的说明。然而,此事在媒体上不断发酵,经过与中科院相关管理部门的沟通,“中心”在1119日在中心的网址上发布了下面的说明[1]

2018年11月9日,我中心发布《中科院期刊分区表》学科体系预案(物理学领域)。这项工作是我中心的一项课题研究,起始于2004年,目的是为科研人员了解本领域学术期刊的影响力以及期刊评价工作提供参考。相关成果发布虽冠以“中科院”名义,但并未经授权,我们对此深表歉意,并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予以改正此次预案发布,旨在征求科技界意见,完善分区表工作。预案发布后我们收到科技界的热烈反馈,我们将认真听取科技界关于分区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并在科学家的指导和帮助下,进一步完善分区表工作。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 2018年11月19日"

这是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面向公众的致歉信,然而事情并没有平息。许多科研工作者仍然在各种媒体和微信群中讨论该事件造成的巨大冲击和不良社会影响。本文从科研工作者的角度,对于这个事件所反映的几个问题表达一下个人意见。

 

1、“中心”的分区是什么性质的工作?

 

给定一些期刊引用数、历年发表论文数等数据之后,期刊分区是一件普通学生在短时间内可以做的事情,就像国内许多的排行榜一样,排行榜是不需要学术积累就可以完成的,不是高科技。

国内外学术期刊的声誉是长期建立起来的,难以短时间内建起一个具有国际声誉的期刊,同样一个国际声誉的期刊一般也不会突然变得很差,这是为什么科研工作者们都知道本领域期刊的“区”。国际上有几家机构在学术期刊引用和影响因子方面做了工作,这些数据库可以帮助科技工作者了解发表某一问题的论文之间网络关系,有些机构还据此公布引用数最多的学者名单。而这些机构实际上也是盈利性机构, 不是服务性机构,其中利润来自于大陆的比例很大。

显然,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在做的事情是通过对于一些数据的“研究”,对于国内外科学期刊级别做一个分区。他们把这个分区表称为《中科院期刊分区表》,第一步他们11月初公布了物理领域;按照原本的进度,他们也将陆续公布其它领域的分区表。

 

2、“中心”的分区表目的是什么?

 

根据“中心”的说法,属于“为科研人员了解本领域学术期刊的影响力以及期刊评价工作提供参考[1]”,实际上并非如此;关于“中心”为期刊分区目的,“中心”在声明中并没有告知真实情况。

如前所述,科研人员对于本领域各个期刊的影响力是很清楚的。“中心”的期刊分区真正服务对象主要是国内部分大学或研究所科研部门的管理人员,见分区表的网页说明[2],分区结果供这些管理人员注册查阅。因为大学内部科学门类多,一般的科研管理人员难以量化教师和研究生发表论文的水平,因此为了简单就会依赖于这些分区,管理人员按照分区为科研人员发绩效奖金等。换句话说,这个分区目的是建立指挥棒式的信息权威。

期刊分区是 “中心”发布内容的关键词,其关键在于这一公布的市场类型和产生的社会影响。过去期刊分区目的一般是图书馆采购的指南:任何图书馆采购新的图书、订阅期刊财务预算并不是无限制的,于是总需要有一个大致评估,图书馆内部认定为重要的期刊和书籍有更高的优先级,这是很正常的做法。然而“中心”把这些内容定期对外公布,影响科技管理人员乃至许多大学、研究所对于科研领域、科技期刊水平的评价,这就远远超出了他们的能力所及的范围。

“中心”属于科学院内部小型机构,不过不属于国家机关,当然也不能对于外部实行指导意见或颁布行政命令。不过“中心”有意模糊了自己的定位,在根本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以科学院的名义对外公布不实结果,利用管理上灰色地带实际上做了他们不该做的事情。换句话说,“中心”利用中国科学院的光环误导国内管理部门对于学术期刊的印象,在不具备能力的情况下确定学术期刊水准,与期刊分区目的相违背,分区过程则漏洞百出。这些是极端错误的。

 

3、为什么期刊分区“吃起来那么香”?

 

期刊分区(所谓一区、二区、三区论文)是近年来在管理部门中流行起来的,过去中国科技管理上并没有这样的分区,现在“中心”的分区因应了国内管理部门的需求。在国内部分高校和研究所还存在着奖励发表论文的做法,发表一篇论文的作者()可以获得若干现金或经费上的奖励,奖励金额的主要依据是期刊分区。在90年代初中国还没有期刊分区,一些高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订奖励标准,这种做法对于当时鼓励基础研究和在国际上发表论文起到了推动作用。随后这种做法被效仿, 但是部分高校管理部门对于期刊水准没有能力全面把握,因此奖励依据需要一个相对客观的、统一的第三方分区。这一管理部门只需要数一下数字就可以完成评估,科研成果的评估就变得极其简单。这是为什么这种分区能够在管理部门流行起来。

前面已经讨论过,期刊分区不是高技术,而是科技含量很低的游戏。然而这种低技术的产品却影响很大,能够高效率地指引管理部门对于科研工作的奖励。因为排名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简单的游戏,“中心”用中国科学院的光环去发布期刊分区,很容易在市场上取得优势,因此也是最大的赢家。不过“中心”的上级机关不在法庭上控告“中心”借用中国科学院光环的情况下,没有人会真正在意此事。只是该中心的上级机关应该自我检讨,避免以后出现类似事件。

 

 

4、“中心”的分区工作是否在认真负责地做?

 

    答曰:否。“中心”的分区工作很草率。

 

有人把他们的错误做了列表,这里没有必要详细重复叙述“中心”在这些方面所犯的错误,这里简述其中两个错误。 第一个错误是不同专业和不同期刊的对应关系极其杂乱,漏洞百出,许多情况下把几乎完全不同的专业期刊混淆起来,而这样基础上给出的分区可靠性可想而知。但是,“中心”借用了中科院的名义发布这样的分区[1],从外部看容易误解为国家行为,是有很大权威性的; 而许多管理部门采用这样的分区(“中心”分区的目的见[2])去指导学界科研活动是有重大危害的。第二个错误是分区中把核物理作为一个专业领域删去了。原子核物理是当今物理学最重要的前沿领域之一,人们津津乐道的125个科学待解之谜和物理学11个疑难之一中都包含了原子核物理的问题,而核物理、核科学对于社会发展的巨大贡献,鲜有其它学科匹敌。中国有好几家著名高校有核科学与技术学院(多家核科学方面的学院已经具有60年左右的历史),而物理学其它专业方面极少有这样的学院。从这些容易可以看出原子核物理的重要性。这样一个学科没有在物理学二级学科出现,是不可思议的。

根据“中心”发布的公开资料可以看出,“中心”工作人员甚至连许多学术期刊做什么方面的内容都完全无知的情况下做了这个期刊分区,其分区过程可以说触目惊心、为所欲为,结果亦可想而知。从这些显而易见的荒谬之处可以看到,“中心”的分区工作在整体上是极为草率的。

“中心”这次期刊分区事件之所以被充分曝光于公众舆论之下,其起因在某种意义上是很偶然的。他们的结论[专业领域中没有原子核物理这个专业, 以及把著名的国际主流期刊 Physical Review C 放到三区中] 实在太离谱。

 

 

5、“中心”对于事件的回复是否令人信服?

 

“中心”两度回复来自社会舆论的质疑,并公开了小部分资料。对于“中心”部分人员在1112日回复的评论,在网上已有许多批评,大意主要是说他们想打个官腔蒙混过去。最近一次声明[1] 属于比较正式的,基本也是官腔;关于分区目的,并没有实事求是地说明情况(见下文讨论),仅仅承认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借用了中国科学院的名义,有不当之处。根据“中心”的说法,他们征求过某些专家的意见,但是从没有公布专家的名单。而这个声明[1]也是在社会舆论、许多学界知名学者、学术机构多方沟通的压力下做出的。

“中心”期刊事件的回复,也暴露出这个分区过程的草率以及“中心”工作的低技术含量。“中心”为了回应质疑,公布了一些资料以示“依据”;没有料到,科研工作者们在“中心”的公开小部分资料中很快看出许多荒谬。最后“中心”言不由衷的道歉,被一些人认为是“不容易”的。其实本质上还是 “中心”的管理部门,即“中心”的上级受到了责难,“中心”不得以而道歉。这次事件中学者们的舆论和官方沟通批评了它的上级,没有这些正式的官方内部沟通,这些道歉是不可能的。

 

6、“中心”的分区工作发布对于社会是否有害?

 

“中心”属于中国科学院,属于科学院的下属单位。因为这个事情一旦按照逻辑走下去,与国家科学图书馆或文献情报中心的宗旨是不符的。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公布非实的、不合理的结论可能影响社会活动乃至小范围的决策,是有害无益的。假如“中心”这次谬误没有被注意到,这个分区可能就这样发布出去,那是很荒唐的。“中心”这样随意地把二级学科分类,把不同的二级学科弄成三六九等,而一旦被极少数不明真相的、有一定权力的管理人员以此管理大学或研究所,危害就更大了。

根据“中心”的声明,该工作是科研课题,那么应该是严肃的,极端不成熟的结果一般限于内部交流,没有定论的内容不应该头上顶着中国科学院的光环拿到社会上去招摇,对于许多不了解的事情更不能以权威的身份去发布。关于“中心”期刊分区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已经有许多分析;这种不良做法是必须尽力避免的,上级机关如果能有清醒的意识大概也可以避免这次“中心”事件。现在除了“中心”的一个简短声明之外,并没有什么问责和下一步工作安排,我们国家在这方面的制度上还有待完善。“中心”借用中科院的名义发布分区表,其实不是近日发生的。根据“中心”的说法[1],他们这样做已经10多年了。一个技术水准低下的机构以中科院的权威名义发布学术期刊分区,持续时间了这么久,没有人去追究,也没有监管。这在管理上或许也是不该被原谅的。

 

7、杂志分区该不该搞?

 

答曰:根本不该搞,假如要搞也要严肃而有能力的专门机构依托各个学会经过反复沟通认真去搞。

 

原本就不该搞这种类型的分区,科学不是在期刊分区中进步的,学界内部不同领域的科研工作者对于本领域期刊是很了解的。如果搞了分区,那么就成了一个指挥棒。有些期刊甚至可能为了分区提高去“运作”,那就更加游戏化。前文已述,有声誉的期刊都有一些重要的论文。任何科研团体完全不需要 “中心”来帮助他们了解本领域的期刊水准。相反,这类分区还起一些反作用,造成了许多科研人员的困扰,例如有些地方要求研究生在二区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的论文才能达到博士毕业的基本要求,但是根据“中心”的分区,这些期刊尽管在业内被广泛认可,被“中心”分到三区,学生毕业就无法达到要求。类似的乌龙事件是很负面的。

“中心”搞杂志分区的目的,在“中心”自己创办的网页[2] 中说得很明白,其实是“帮助”管理部门统计数字时使用的,不是帮助一线科研人员使用的[1](因为对于科研人员没有什么用处)。国际上的科研数据库是盈利机构,盈利机构是不以道德来约束的;因此发达国家从没有以此为标准进行管理科研,国际上也很少有论文奖励。采用一个非专业性的机构评估科技期刊分区,也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因为不成熟而在科研管理上出现的失误。

如果国内现实情况需要一个评价科研论文、期刊的评价体系,那么这样重大事情绝对不能依靠“中心”这样资质的机构。象“中心”这样草菅严肃课题,属于乱折腾、瞎折腾,有害无益。这样的事情必须委托给严肃的科研机构,依托各个学会通过反复沟通做一个接近事实的期刊分区和评价体系。

   目前中国科技处于快速发展中,国家和地方政府对于研究很支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基本上是社会的共识;特别是最近美国发起的贸易战中,中国部分行业被卡脖子的现实也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科技的重要性。中国的科研经费是充足的,而另一方面,我们的科技管理方面仍然很落后,科研经费的发放、申请和批准的环节、科研奖励机制和理念不合事宜(例如舆论中讨论的医院内“论文专家们”对于社会有多少用处), 官太多、折腾太多,科研一线人员只有不多的时间和经历思考专业问题,需要许多精力去申请和在形式上管理课题。这些大环境的进步是需要国内教育和科技管理部门去思考的;否则,这次“中心”事件的剧情,即一个低技术、不称职、无知无畏的盈利性机构指挥学术期刊的分区和评价,必然在高校和研究所不断上演。

中国之崛起,必须有一个相对先进的理念和体制。当今科技和人才的竞争是很激烈的,中国经济发展很快,科研能力和水平是不断提高的。中国科技人员又勤奋又聪明。如何迟滞中国科技的发展?办法之一是通过任何方法,包括类似评级,影响、指挥甚至折腾和搞乱中国的科研体制,搞乱创新机制。这或许不仅是耸人听闻的提法,因为从现实角度看这确实是一个低成本、高收益的国家竞争策略,类似于这次“中心”事件这样的负面结果显然可以被竞争方利用,而这才是我们需要警惕和谨慎应对的。我们希望我们以后能够吸取教训,以此为戒吧。

 

参考资料:

[1] 关于《中科院期刊分区表》的说明,取自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的网站声明:

http://www.las.cas.cn/xwzx/zhxw/201811/t20181119_5186360.html

[2] http://www.fenqubi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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