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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成的磨难

已有 9220 次阅读 2011-11-27 17:31 |个人分类:生活点滴|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博士, 环境, 科学家, 蓝天, 司法

世界知名环境净化科学家胡志成博士已经整整三年又半个月没有见到妻子和儿子了。

整整三年前,20081126日,他被天津警方拘捕。从此陷入了各种名目的超期羁押和羁绊。在警方以多种名目的拘留把他羁押到2009年的六月,才向天津检察院正式起诉。按照程序,天津市检察院二分院因为证据不足,驳回了两次起诉书,要求补充取证,第三次起诉不能再被驳回,于是公诉到第二中级法院,这时已经是2010年的4月。仍然由于证据不足,二分检又当庭撤诉。二中院同意撤诉。从法律意义上,胡志成博士被刑事诉讼程序完成,于2010430日被当庭释放,从此不应再受到刑事羁绊。

就在胡博士要回美国的时候,在机场获知,他被设置了边控,不能离境。直到201111月初,天津市高检再次驳回控告方的申诉,他被羁绊滞留在国内1年半。

就在他听说这一情况,再次试图乘机离开北京机场时,被告知又被重新设置了边控,这次是受到了民事诉讼。原控告方在天津启动了民事程序。据说开庭日期定在了20122月。

在志成被拘留的后期和被边控的前期,曾经和其他同事们一起,和天津市政法委和天津市高检有关同志讨论,提出一个合理的问题。“既然对方的诉求只不过是经济补偿,那为什么不采用民事程序呢?”得到的回答有两个原因,一是刑事程序是国家公权,一旦启动不能建议转民事程序。另外,若诉方启动民事程序,必须按照管辖地原则,到江苏去诉。

这次电话中问志成的律师,不是民事官司要到江苏去打吗?律师说,人家这次起诉,把志成的长住天津的岳父连带起诉,天津就有管辖权了。

看来,志成命运多桀。不然,天津的公检法为什么如此和对方密切配合呢。要么,就是遇到了中国法律和司法界高手,知道如何充分利用各种程序。

看来,我们期盼蓝天白云的心愿,不知何时能够实现了。

 

20111127日于天南大联合楼。

http://www.nytimes.com/2011/11/27/world/returning-to-china-engineer-finds-jail-and-then-limbo.html?_r=3&src=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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