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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明朝对巫医的批判研究

已有 2273 次阅读 2020-8-13 11:56 |个人分类:医学史话|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明朝, 巫医, 批判 |文章来源:转载

朱敏为,王繁可,赵晶晶,李柳. 明朝对巫医的批判研究. 湖北中医药大学学报,2013156):

医巫同源,这一说法被大多数人所认可。但是随着文明的进步、古代医学的形成和医药知识的传播,巫医的欺骗性和巫术的无效性日益暴露,生病求巫日渐成为愚昧无知的表现。

1  明代以前有关巫医的文献回顾

巫医和巫术伴随着人类的起源而产生,早在殷商时期就有对巫医治疗方式、疾病占卜相关的文献记载。陈邦贤在《中国医学史》一书中阐述“中国医学的演进,始而巫,继而巫和医混合,再进而巫和医分离。以巫术治病,为世界各民族在文化低级时代的普遍现象”。[1] 在明代以前,就已存在巫与医二者并存与摒弃巫医两种观点。

1.1  巫与医二者并存

早在西周时期,巫医在宫廷之中就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根据《周礼》记载“司巫掌群巫之政令”,“大祝掌六祝之辞”。到秦汉时期,神仙妖巫的影响几乎达到嵌峰,皇帝为了自己长生不老的愿望一方面重用巫医,一方面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去寻求仙药。如《史记·孝武本纪第十二》中记载,汉元封三年,“公孙卿言见神人东莱山,若云‘见天子’。天子于是幸缑氏城,拜卿为中大夫。”隋唐时期的巫医其影响虽然远不如秦汉之盛,但仍然在宫廷中占有一席之地,并和医学共同发展。《旧唐书·职官志》正式记载“尚药局”,于“主药”,十二人,“司医”四人等外,还有“咒禁师”四人,“太医署”有“咒禁博士”二人,“咒禁师”二人,“咒禁工”八人,“咒禁生”一人,其任务是“除邪魅之为厉者”[2]。到了宋朝,巫术活动较唐代及其以前为少,尤其是巫术活动在上层社会中生存的空间越来越小,但是民间信巫不信医的现象还是比较明显。

1.2 摒弃巫医

虽然巫医有其积极的一面,也在推进医学的发展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其欺骗性和无效性日益暴露,如春秋名医扁鹊把“信巫不信医”的举动归为疾病“不治”的六个原因之一而痛加指责。在《吕氏春秋·尽数》中,有人视巫医如“毒药”,主张将其“逐除治之”[3],但却一直没有得到政府和民间的重视。 发展到宋末,由于统治者对医学的重视并认识到了巫医的危害,出现了大规模的禁巫运动,在《宋会要辑稿·刑法二·禁约》中,有关巫医的禁约达十几条[4],但是由于诸多因素的制约,所取得的成果相对有限。

2  巫医难以被禁绝的原因

2.1  皇权对长生不老的渴望

无论是秦汉大一统时期还是唐朝成熟的中央集权政府,绝大多数皇帝在拥有至尊地位的同时都希望永保自己的地位。宫廷之中对巫医的需求占据主流,加上社会科学文化水平的限制,统治者一方面依赖巫医延长自己的寿命,另一方面要利用相关宗教之说去麻痹人民,维持自己的统治。

2.2  民间信巫不信医的现象严重

千百年来统治者对巫医的重视和对鬼神的敬畏,导致了科学的医药观念无法在民间普及。即便是宋朝政府大力禁巫兴医,短时间的医药知识的普及根本无法和巫医的力量相抗衡,民间迷信观念依然顽固。特别是在传染病蔓延时,大量的民众死于疾病之中,无医可求、无药可医,人们只能乞求巫医。巫师们在行巫术的同时,也积极吸收和运用民间关于辨别、采集、制备药物的知识和治疗经验。如《逸周书·大聚》载“乡立巫医,具百药以备以疾灾”。医学的真实内容为巫术所掩盖,人们服药获愈,反误以为法术灵验,医药的成果,反成了巫师施法的重要手段之一[5]。而巫医的队伍也越来越庞大,据《元丰九域志》卷5“处州”条记载,处州辖丽水、龙泉、松阳、遂昌、绍云、青田六县,计 32 乡 3 镇 2 银场,有主客户 89358 户。平均每 24 户就有1 家为巫[6]

3  明代对巫医的严厉批判和制裁

中国封建社会至明代已进人衰落,但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和前人理论体系的完善,明代的医学发展进入了历史上的黄金时期。医学能够如此迅速的发展与明政府对巫医的严厉制裁是 分不开的。明太祖朱元璋、成祖朱棣都不相信巫医的所谓神仙巫术。朱元璋“颇闻公侯中有好神仙者,悉召之,谕之曰‘神仙之术,以长生为说,而又谬为不死之药以欺人,故前代帝王及大臣多好之,然卒无验。且有服药以丧其身者,盖由富贵之极,可以长生,何故四海之内,千百年间曾无一人得其术而久住于世者。若为神仙混物,非凡人所能识此,乃欺世之言,切不可信。人能惩忿室欲,养以中和,自可延年有善,足称名垂不朽,虽死犹生,何必枯坐服药,以求不死,况万无此理,当痛绝之’”[7]。明朝是一个绝对专制主义的政体,统治者的态度和意愿决定了整个政策的走向,巫医从一开始就被打压。直至明朝灭亡,每一任的皇帝都基本继承了明初对巫医的批判的态度,制定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对巫医巫术进行批判和制裁。

3.1  制裁巫医

巫医巫术被明政府严厉打击,对巫医的制裁主要体现在政府的打击措施和力度很好的压缩了巫医在民间的生存空间。宣宗时,大理寺奏言,汾州民粗知,医用药无效,怒,其乡人求他医用咒咀术杀之,法当斩。宣宗曰“医术本在活人,不能其术,乃为邪术杀人。然咒咀亦岂能杀,但其心当诛,诛之如律”[8]

正统元年,民间的巫医之风再次兴起,许多人假借自己有神灵庇佑又或得道于天,以巫医巫术给民众看病。对有病的人,不拿医药加以诊断治疗,而是以咒符化水给病人吞服。很多有病的人因服用符水而死,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英宗面对这一现象宣布“今后官吏军民僧道人等,但收藏妖书、勘合等项,限一日以内尽行烧毁,以免本罪。敢有仍前捏造,收藏传用惑众者,许诸人赴官首告。正犯处死,全家发烟瘴地充军。首告得实之人,量给官钱充赏,优免杂犯差役三年”[9]

3.2  对炼丹行为加以取缔

明代统治者把炼丹看作巫医行为的一种而加以禁革,相比与辽金元时期乃至宋代的相关医事政策是一个进步。《明实录》中记载了孝宗弘治十年,内门大学士奏“颇闻有以修齐设醮烧丹练药之说……夫齐醮之事乃异端惑事求利之术,圣上之所必禁。”孝宗接纳了这项建议。之后的各个时代,都有相关的禁令出台,“天下王府有无籍之徒,假以烧丹炼药为名,往来诳惑者,镇巡予为禁约。”“各王府勿客僧尼女冠出入宫禁及私建寺观,违者,承奉长史以下俱罪不宥,余皆如议,仍谕诸镇巡官知之。”在宫廷之中巫医失去了赖以生存的最后土壤,而且取缔炼丹行为导致民间邪术害人的现象大大好转。

3.3  加强民众的医药观念

由于巫医在民间有一定的市场,老百姓的封建迷信观念不会在短时间内变化,明政府也认识到只有将禁巫与兴医结合起来,大力宣传、普及医药知识,使人们真正了解医药的作用,认识到巫医之谬和信巫之害,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为此,明代多数皇帝支持修建三皇庙、药皇庙等祭祀先医之场所,而且还常派遣太医院官祭祀先医以示对医药之重视。如嘉靖二年二月、隆庆元年二月、隆庆三年十月、天启二年十一月,嘉靖、隆庆、天启等皇帝都亲自“遣太医院官祭先医”。此外,明代皇帝还继承了历朝历代皇帝向民众颁布医方恩赐医药的传统。为加强民众医药观念,明政府大力发展地方医学教育,各府、州、县基本上都设立了医学并监管地方医药行政及医疗。如洪武十七年规定府、州、县均设立医学,府设正科一人,州设典科一人,县设训科一人。自太祖朱元璋起确立的医学教育发展方针很好的将巫医排除出医学发展的轨道之外。

4  明朝禁巫的成果以及合理性

明代禁巫的主要成果体现在巫医数量的减少和医生人数的增多。据《中医辞典》所载,明代有籍贯可考的医人在苏南一隅达 489 人之众,而元代以前不足百人。医生数量的增多无疑对医学的发展有相当大的促进作用。其次,明政府为了改变民众的迷信观念,大力发展医学教育,加强医学知识的普及。早在明元年,朱元璋即在应天府设国子学; 永历初,又增设北京国子监,学生多达万人,洪武二年,令府州县遍设学。均官给俸褥,乡里则三十五家置一学,愿读书者尽得预焉。此外,禁巫行为还衍生出很多其他成果,比如明政府对炼丹行为加以取缔,使得很多巫医道士把注意力放在了药学方面,推动了外科丹药的发展,为枯痔剂、砷汞等化学药品的炼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国在 16 世纪中叶就使用砷汞等药品治疗性病,比西方早出三百多年。

5  结语

明代对巫医的批判是成功的,其大规模禁巫措施将中国古代抵制巫医的运动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其总体思路为当今的反迷信、反邪教的斗争提供了有益的启示。从巫医难以根除的原因可以看到,科学尚不能解决问题的领域,就是巫术迷信存在的场所。战胜愚昧迷信要靠科学,而治疗疾病,要战胜巫术,破除迷信,只能靠医学。但是,明代在打击巫医巫术的同时,一些民间疗法或偏方,因其用药方式和独特的技术与正统的医学模式存在一定差异而被摒弃。因此,对巫医怎样“去其糟粕,存其精华”是今后要继续研究的课题。

参考文献

[1] 陈邦贤.中国医学史[M].上海上海商务印书馆,1947. 

[2] 孙文钟.钱钟书评“信巫不信医”[J].医古文知识,2004,411. 

[3] 李小红.以医治巫—宋代地方官治巫刍议[J].科学与无神论,2004,37. 

[4] 安春平,程伟.宋代政府禁巫兴医的意义[J].中医药信息,2004,21( 3) 74. 

[5] 王新中,尉书明.巫文化对古代医学的影响[J].陕西教育学院学报,2001,17( 1) 36. 

[6] 李小红.宋代民间“信巫不信医”现象探析[J].学术研究,2003, ( 7) 97. 

[7] 赵轶峰.明代国家管理制度与政策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32. 

[8] 陈可冀,李春生.中国宫廷医学[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3387. 

[9] 赵轶峰.明代国家宗教管理制度与政策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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