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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化的历程中,人类不同历史阶段的知识水平,总是与那个时代的知识储备以及人们的思维形式密切相关。为了探索创造早期人类文明的先贤们所拥有的知识储备和思维形式,我们首先需要明确,“思维形式”这一概念的内涵与外延;随后需要追踪文化人类学家的著作以及他们对早期人类的思维形式的研究,即他们的著作以及所创造的概念。
(一)思维形式及其相关概念
什么是思维形式,即思维借以实现的形式。首先,形象思维、抽象思维、灵感思维是三种普遍的思维形式。具体人的思维,不可能限于哪一种。解决一个问题,做一项工作或某个思维过程,至少是两种思维并用。两种,就是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所谓三种,就加上灵感。进一步看,在逻辑学中,概念、判断、推理、证明是不同的思维形式;具有不同结构的判断形式、推理形式、证明形式也是不同的思维形式。
通常,在具体思维中,思维形式和思维内容总是结合在一起的,既不存在没有思维形式的思维内容,也不存在没有思维内容的思维形式。但是思维形式对于思维内容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所以逻辑学可以把思维形式抽出来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
1. 抽象思维 运用概念、判断、推理等来反映现实的思维过程,抽象思维亦称逻辑思维。
(1)抽象性:抽象思维撇开事物的具体形象而提取其本质,因而具有抽象性的特征。
(2)逻辑性:抽象思维的过程,是合理展开、科学抽取事物本质的过程,因而具有逻辑性。
2. 形象思维 借助于具体形象来展开的思维过程,亦称直感思维。由于艺术家、文学家在进行创造活动时较多地运用形象思维,所以也有人称之为艺术思维。形象思维有以下三个特征:
(1)以具体形象为基础:形象思维是以事物的具体形象为基础的。
(2)运用想象:形象思维必须从客观世界获取材料并且运用想象。
(3)相似性:形象思维不像抽象思维中的归纳和演绎那样直接,它的过程可能比较复杂。
3. 灵感思维 在不知不觉之中突然迅速发生的特殊思维形式,亦称顿悟思维或直觉思维。灵感思维有以下两个特征:
(1)突发性:灵感思维总是突然发生的,没有预感或预兆。
(2)与潜意识密切相关:灵感突发之前有一个酝酿过程,往往要用艰苦的脑力劳动来孕育。有的学者提出,灵感的孕育不在意识的范围内,而在意识之前的、可以称为潜意识的阶段。灵感出现之前,先在潜意识范围内酝酿,一旦成熟,立即以灵感思维的形式涌现出来。潜意识不仅能进行信息的存贮与提取,甚至能在意识之外进行信息处理和加工,似乎存在一个独立的系统。灵感思维比形象思维更复杂,是一种三维的“体型”思维。
附:相关概念
1. 思维:思维是主体对信息进行的能动操作,如采集、传递、存储、提取、删除、对比、筛选、判别、排列、分类、变相、 转形、整合、表达等。 按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点,思维主体主要指人,思维客体指主体思维的对象,包括人自己。自然界的动物如狗、猫等,也具备思维能力,但还不够高级;人工智能产品如机器人、电脑等,无论多么完善,都是人脑的产物,同样不具备思维能力。
2. 思维方式:是人们大脑活动的内在程式,它对人们的言行起决定性作用。那么,我们的思维方式有哪些呢?
(1)形象思维法:通过形象来进行思维的方法。它具有的形象性、感情性,是区别于抽象思维的重要标志。
(2)演绎思维法:它是从普遍到特殊的思维方法,具体形式有三段论、联言推理、假言推理、选言推理等。
(3)归纳思维法:它是根据一般寓于特殊之中的原理而进行推理的一种思维形式。
(4)联想思维法:相似联想、接近联想、对比联想、因果联想。
(5)逆向思维法:它是目标思维的对应面,从目标点反推出条件、原因的思维方法。它也是一种有效的创新方法。
(6)移植思维法:是指把某一领域的科学技术成果运用到其他领域的一种创造性思维方法,仿生学是典型的事例。
(7)聚合思维法:又称求同思维。是指从不同来源、不同材料、不同方向探求一个正确答案的思维过程和方法。
(8)目标思维法:确立目标后,一步一步去实现其目标的思维方法。其思维过程具有指向性、层次性。
(9)发散思维法:它是根据已有的某一点信息,然后运用已知的知识、经验,通过推测、想象,沿着不同的方向去思考,重组记忆中的信息和眼前的信息,产生新的信息。它可分流畅性、变通性、独创性三个层次。
3. 思维载体 语言或言语是思维的符号载体。
关于语言、言语与思维的关系,有几种假说。一种见解是把语言、言语和思维看成同一的东西。在古希腊时代,柏拉图就认为“心灵在思想的时候,它无非是在内心里说话,在提出和回答问题……思想就是话主,判断就是说出来的陈述,只不过是在无声地对自己说,而不是大声地对别人说而已。”行为主义心理学派也持有这种见解。华生认为思维与自言自语没有丝毫不同之处,他把思维完全看成是无声的语言,只是因为这时身体互动是隐蔽而微弱的,所以使用通常的方法难以观察。新行为主义者斯金纳认为思维是无声的、微弱或隐蔽的言语行为。
另一种见解是思维与语言、言语不同一的观点。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就持这种看法,他认为:“说话是心里经验的符号,而文字又是说话的符号。人类不会有相同的问题,也不会有相同的发音;但是这些文字和声音所代表的心理经验以及这些经验所反映的事物,对大家都是共同的。”这就是说思维不等于语言。今天,不少西方心理学家也持这种观点,J.皮亚杰是其中的一个。他从语言和思维的关系发生的起源史,从个体产生和发展趋势,从正常儿童与盲聋哑儿童的比较研究中发现,思维先于语言,语言又可以通过抽象化的作用来帮助思维的发展。语言和思维互相依存,思维越精确就越需要语言。前苏联心理学家维果斯基也认为思维与有声语言有不同的起源和不同的发展路线。思维与有声语言并非同一事物。
再一种见解是B·L语言决定思维的极端观点。他认为:语言支配思维,它是思想的塑造者,是个人心理活动、个人分析现象、个人综合思想资料的纲领和指南。思想的形成不是独立的过程,而是某种特殊的语法的一部分;在各种不同的语法中,思想的形成会多少有所不同。
语言、言语与思维有密切的联系。首先,语言、言语是人类交流的工具,也是思考的主要工具,是思想的直接实现。语言是由一定的词语(含词形、词音、词义)的语法结构、无法规则组成的、人们表达交流思想的工具;言语是运用语言表达交流思想的工具;言语是运用语言表达交流思想的过程。言语不是空洞的声音流,而是有确定意义与内容的心理现象;言语的意义(词义和句子的意义)就是思维的内容,就是人们的思想观念;语法机构和语法规则也是人类思维逻辑规律的具体表现。个人思维水平的差异,也直接影响言语水平的不同。人们要进行间接、概括的抽象逻辑思维更需要借助语言。因此,语言和言语是思维最合适的"物质外壳",思维必须领先词句与言语表现,思维的最后结果都必须以此举作为它的承担着。虽然人们并非全部用词句来思考,有时用科学记号(如数量化公式、数字、音符、钟声、警笛、灯光符号、旗语、乐队及交通指挥等),但这些符号只是语言的辅助形式,若离开了语言、言语,人们的思想就无法清晰准确地表述。个体语言掌握和言语的运用,在人的思维发展中起重大作用。实践证明:言语能促进人的思维和思维品质的发展。
但语言、言语和思维不能等同。第一,思维及思维的基础形式(概念、判断、推理)是客观现实本质特征及其规律的反映,思维与客观事物之间有必然联系;语言、言语只是客观事物的标志、符号,它和客观事物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只是代表思维来反映客观现实,所以,二者不能等同。第二,语言、言语中的词汇与思维中的概念,也并不完全等同或同一。统一概念可由多个不同词汇来标志,如以治病为职业者称一生、医师、大夫、郎中等;同一个词汇可表达不同概念,如“仁”既代表果实的概念,又可代表道德概念;另外,有的虚词并不表示概念。第叁,思维是精神现象,不具有物质性,而语言是其物质外衣,具有一定的物质性(词形、语音),所以二者不能混淆。内部言语具有发音器官隐蔽性的特点。人在默默思考时,它的肌肉组织让在活动并向大脑皮层发送动觉刺激。但是这种内部语言不等于思维。第四,思维与语言、言语常出现矛盾现象。人们在用语言材料表达思想时,会出现词不达意、心口不一的现象。如果语言、言语与思维是等同或同一的,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形。第五,语法规则和思维规律也不是等同的。各个民族语法规则虽有共性,但其差别性十分明显;而不同的民族之间,思维的规律虽有某些差异,但其中有共同规律性是主要的。
4. 思维特征
(1)概括性:思维的前提人们已经形成或掌握得概念。掌握概念,就是对一类事物加以分析、综合、比较,从中抽象出共同的、本质的属性或特征加以归纳。概括是思维活动的速度、灵活迁移程度、广度和深度、创造程序等智力品质的基础。前苏联心理学家鲁宾斯坦认为:迁移就是概括。概括性越高,知识的系统性越强,迁移越灵活,那么一个人的智力和思维能力创造能力应越发展。
(2)间接性:间接性是思维凭借知识、经验对客观事物进行的间接的反应。首先,思维凭借着知识经验,能对没有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事物及其属性或联系加以反映。例如,清早起来发现院子里的地面湿了,房顶也湿了,就可以判定昨天晚上下雨了。
其次,思维凭借着知识经验,能对根本不能直接感知的事物及其属性进行反映。也就是说,思维继承和发展着感知和记忆表象的认识功能,但已远远超出了他们的界限。思维的间接性使人能够揭示不能感知的事物的本质和内在规律。
第三,思维凭借着知识经验,能在对现实事物认识的基础上进行蔓延式的无止境的扩展。假设、想象和理解,都是通过这种思维的间接性作为基础的。例如,制定计划、预计未来,就是这方面的表现形式。思维的这种间接性,使思维能够反作用于实践,指导实践。
(3)逻辑性:逻辑性这一特征反映出思维是一种抽象的理论认识,表明思维过程有一定的形式、方法,并按着一定的规律进行。
概念的形成条件和基础是社会实践。大量丰富的感性经验产生于实践,推动人的认识活动深化,产生了概念。
在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构成判断和推理。判断是对于思维对象有所肯定或否定的思维形式,以语句形式表达出来,
判断是思维形式,但与语句有区别:①判断是思维形式,而语句是言语的形式;②同一判断可以用不同语句表达,如“一切事物都包含矛盾”,这一判断可以用“不包含矛盾的事物是没有的”、“哪有不包含矛盾的事物”等语句来表达;③并不是所有语句都表达判断,如“今天星期几”这一语句就不是对事物有所判定。判断不单反映思维过程,而且也表现着人的情感和愿望。如“我爱北京天安门”,“我要买电视机”等。判断也能表现出人对事物的评价,这时人以某种标准作为判断的依据。
推理是从一个或几个已知判断推出新判断的思维形式。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是两种主要推理形式。在归纳推理时,从事实出发,加以概括,从而解释观察到的事物之间的关系,得出一般结论。从一般到个别,将理论、原则运用于具体,这是演绎推理。概念、判断、推理,就是思维的形式。
(4)深刻性:指人脑在感性材料的基础上,经过思维过程,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于是在大脑里生成了一个认识过程的突变,产生了概括。由于概括,人们抓住了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全体、事物的内在联系,认识了事物的规律性。个人在这个过程中,表现出深刻性的差异,思维的深刻性集中地表现在善于深入地思考问题,抓住事物的规律和本质,预见事物的发展进程。
具体表现在:思维形式的个性差异,即在形成概念、构成判断、进行推理和论证上的深度是有差异的。
思维方法的个性差异,即在如何具体地、全面地、深入地认识事物的本质和内在规律性关系的方法方面,正如归纳和演绎推理如何统一,特殊和一般如何统一,具体和抽象如何统一等方面都是有差异的。
思维规律的个性差异,即在普通思维的规律上、在辩证思维的规律上,以及在思维不同学科知识时运用的具体法则上,其深刻性是有差异的。只有自觉地遵循思维的规律来进行思维,才能使概念明确、判断恰当、推理合理、论证得法,具有抽象逻辑性,即深刻性。
思维的深广度和疑难程度的个性差异,即在周密的、精细的程度上是有差异的。一个能在深广度和疑难程度方面思维的人,能全面地、细致地考虑问题,照顾到和问题有关的所有条件,系统而深刻地揭示事物的本质和内在的规律性关系。
(5)灵活性:指思维活动的智力灵活程度。一是思维起点灵活,即从不同角度、方向、方面,能用多种方法来解决问题;二是思维过程灵活,从分析到综合,从综合到分析,全面而灵活地作“综合地分析”;三是概括-迁移能力强,运用规律的自觉性高;四是善于组合分析,伸缩性大;五是思维的结果往往是多种合理而灵活的结论,这种结果不仅仅有量的区别,而且有质的区别。
(6)独创性:思维的独创性强调思维个体差异的智力品质。指独立思考创造出有社会(或个人)价值的具有新颖性成分的智力品质。主体对信息高度概括后进行集中而系统的迁移,进行新颖的组合分析,找出新异的层次和交结点。概括性越高,知识系统性越强,减缩性越大,迁移性越灵活,注意力越集中,则独创性就越突出。
(7)批判性:指思维活动中善于严格地估计信息和精细地检查思维过程的智力品质。从思维的个性差异来说,思维的批判性特点有五个:①分析性,在思维过程中不断地分析解决问题所依据的条件和反复验证已拟定的假设、计划和方案;②策略性,在问题面前,主体根据自己原有的思维水平和知识经验在头脑中构成相应的策略或解决问题的手段,然后使这些策略在解决思维任务中生效;③全面性,在思维活动中善于客观地考虑正反两方面的论据,认真地把握问题的进展情况,随时坚持正确计划,修改错误方案;④独立性,即不为情境性的暗示所左右,不人云亦云,盲从附和;⑤正确性,思维过程严密,组织有条理;思维结果正确,结论实事求是。
(8)敏捷性:思维的敏捷性指思维过程的速度或快慢程度。有了思维敏捷性,在处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能够适应迫切的情况来积极地思维,周密地考虑,正确地判断和迅速地作出结论。有人说,思维的速度包括正确的程度。但我们认为,思维的轻率性决不是思维的敏捷性品质。我们在培养思维的敏捷性时,必须克服思维的轻率性。
敏捷性本身不像上述特征那样有一个思维过程,但与上述思维特征又相互联系,既以上述思维特征为必要的前提,又是这些思维特征的集中表现。没有思维高度发达的深刻性、灵活性、独创性和批判性,就不可能在处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有适应迫切情况的积极思维,并正确而迅速地作出结论。特别是思维活动的概括,没有概括,就不会有"缩减"形式,更谈不上什么速度了。同时,高度发展的思维的深刻性、灵活性、独创性和批判性必须以速度为指标,能够正确而迅速地表现出来。
5. 思维方法
(1)分析与综合:是最基本的思维方法,是其它思维加工方法或方式的基础。分析用于把握事物的基本结构、属性和特征,就是把客观事物分解为各个部分分别加以研究。分析的方法有定性分析、定量分析、结构分析、功能分析、信息分析、模式分析以及流程分析等。综合是把对事物各个部分、侧面或属性等统一为整体的思维方法,旨在从整体上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综合是按事物的内在联系把整个事物在思维中再现出来。 分析和综合是辩证的统一。分析和综合既互相区别,又互相依存。一方面,分析是综合的基础,没有分析,思维就不能具体深入,不能把握事物的各个部分、侧面和属性的具体规定性,当然无从综合;另一方面,分析也离不开综合,分析总是要以某种综合的成果为指导进行的,并且以综合为目的。没有综合,思维的信息材料是零碎、片断的,不能统一为整体,也难以对各个部分、侧面和属性有确切的了解。
(2)比较:将各种事物的心理表征进行对比,以确定它们之间的相异或相同的关系。
(3)抽象与概括:抽象就是将事物的本质属性抽取出来,舍弃事物的非本质属性。例如对各种钟、表的抽象就是,将“能计时”这个本质属性抽取出来,而舍弃大小、形状等非本质的属性。概括,是将抽取出来的本质属性综合起来,并推广到同类事物中去。例如把“由三条线段组成的封闭图形”叫做三角形,一个图形无论大小、形状、位置如何,只要它具有“由三条线段组成”和“封闭图形”这两个特征,就是三角形。
(4)具体化与系统化:具体化就是把抽象、概括的知识用于个别的、具体的场合。系统化就是把本质属性相同的东西,分成一定的类别 并归纳到一定的类别系统中去的过程。
6. 思维过程 指人们在头脑中运用存储在长时记忆中的知识、经验,对外界输入的信息进行分析、综合、比较、抽象和概括的过程。
思维过程还可以用阶段来划分:一个是初级阶段——普通逻辑思维阶段,遵循同义律、排中律和矛盾律三个法则;另一个是高级阶段——辩证逻辑思维阶段,遵循对立统一、量变质变、否定之否定的思维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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