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与论文枪手的对话
枪手【论文中介】要重新创业了
哈利波特兄。
你好啊。
在忙不
想请教下你
你说
我想弃暗投明做网站,打算以帮助作者来提高写作水平的主旨来创办。
但需要学术水平较高的,来牵头。
这方面的网站有很多啊!
额,呵呵 ,我的不同。
我说的卖点,你看看是否可行
这个做得还可以。
哇,这么多。
这几个不都是中介机构吗
都是直接对作者、
这些还是挺厉害的。
在你看来,这些都脱离了灰色地带吗
是啊,这个行当竞争还是很激烈的
是的,都是正大光明地干
这些感觉都还是有中介成分在, 我担心的就是脱离不了中介关系,网站发展就会有阻碍
哇,这么牛的人
这些公司,都在与国内正规的出版机构合作
国内出版机构委托这些公司做论文的润色修改工作,花钱买服务嘛!
哦,这些公司,主要盈利来于帮人论文润色修改了。
他们修改一次,收费多少呢
这些公司有国际背景,服务的对象也是国际性的
难怪,这个公司做得还不错。
你要明白自己的长处是什么?
服务的对象需要什么样的服务? 市场定位及覆盖面
我写了方案的。 其实我想法很简单
网上可以找到非常多的有关写作科研论文的方法和技巧
免费的
我简单说说我的想法,你帮出出意见。
在作者投稿前,我安排一些专家给作者在最短时间内审稿完,给出审稿意见及修改思路。
这是其中一点。
这属于期刊里面的同行评议
也就等同于预先审稿下,提高下稿件水平,然后再来投稿。
没发表你如何收费?
俩种方式。 只负责给出审稿意见和修改思路。 负责给出意见与思路直到录用。
不大靠谱
为何,请指教
作者按你的意见修改完论文,投稿到期刊编辑部,一下子就被毙了,你咋整?
一直陪到最后?
不会这么惨吧。 一下子就被枪毙了
完全有这种可能!
打个比如,客户要投管理世界,我就得让管理世界的编辑来初审,然后发表过管理世界的作者,来写审稿意见与修改思路。
这样应该没那么容易被枪毙吧
除非你就是期刊的编辑
送谁来审稿,不是你说了算
按道理,编辑是不是不会来参加这种合作?
作者向期刊投稿的时候,通常看的影响因子。但是影响因子是期刊的外部指标,因为它的被引用次数并不是自己能控制的。另一个期刊的编辑和编委能控制的内部指标是录用率,而这个指标作者常常不会很注意到。
文章的录用率对期刊编辑是很重要的,过高过低的录用率都不好。录用率太高,就需要考虑同行评议的尺度是不是太松了,是否有必要增加审稿人数来多筛掉一些文章。而录用率太低,就需要考虑会不会让有潜质的文章敬而远之,改投其他的期刊了。期刊录用率的计算每个期刊可能都不一样,有的会用收到的文章总数作为基数,而有的是把送出去审稿的文章总数作为基数。而且每个期刊每个时期的录用率都会有所不同。大部分期刊是把录用率当作自己内部使用的评估指标来使用的,而不会在网站上发布这个数据。
哦,期刊内部还有这么些规则。
受教了
期刊这玩意,一点都不好玩
能否指点下我的这个想法,据我在中介这边的经验,应该是有部分市场的,我想有个自己稳定的事业。
你不是高校的教师么?
再往后,国家不那么要求论文了,这个市场也就慢慢减小了
那是之前的事了,中介好几年了
国家会取消论文制度?
当然,现在正在讨论评价体系呢
没那么容易取消吧 这么多年都过来了。
这就是前兆1
只要评价体系一变,市场马上跟着就变
那也就是将科研市场分类了,想搞学术的,还是得写论文。 不想搞学术的,就做体力活。
当然,只有高端研究者才需要写论文
也是,写论文可以自愿,这样市场就分类了。
职称评聘工作,不再将论文、职称外语等作为申报的“硬杠杠”,职称外语成绩可不作为申报条件,对论文、科研不做硬性规定,可作为评审的参考条件
目前国内实体经济不景气,物价又飞涨,如果不是刚性需求,谁还想写文章?
那期刊杂志社,岂不要倒一片?
当然,一切由市场来选择和淘汰
高校不也在探讨转型麽?
哎。 这得天下大乱了。
11月5日,国务院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中国特色、世界一流为核心,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坚持“以一流为目标、以学科为基础、以绩效为杠杆、以改革为动力”的基本原则,加快建成一批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根据《方案》,到2020年,我国若干所大学和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前列;到2030年,更多的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所大学进入世界一流大学前列,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前列,高等教育整体实力显著提升;到本世纪中叶,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数量和实力进入世界前列,基本建成高等教育强国。高教强国建设首次进入国家文件。
《方案》提出,国家将鼓励和支持不同类型的高水平大学和学科差别化发展,总体规划,分级支持,每五年一个周期,2016年开始新一轮建设。建设将更加突出绩效导向,通过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动态调整支持力度。不断完善政府、社会、学校相结合的共建机制,形成多元化投入、合力支持的格局。《方案》确定了建设一流师资队伍、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提升科学研究水平、传承创新优秀文化、着力推进成果转化等五项建设任务;明确了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的领导、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实现关键环节突破、构建社会参与机制、推进国际交流合作等五项改革任务。
咱们国内还是有好些期刊办得不错的。 如你所说,评价体系一变,这些期刊就前功尽弃了。
经济是基础,现在国内实体经济一塌糊涂,政府哪里还有闲钱?!
象征性地给教育科研队伍撒些胡椒面就不错了!
硕士博士毕业找工作越来越难,论文有屁用
那改评价体系,也不见得可以解决国内经济问题了
国内确实把论文看得太重了。
所以才有那么多抄袭剽窃等的学术不端行为
不就为了毕业、提职等麽
论文市场的繁荣是政府“逼”出来的,本身就是巨大的泡沫
也是,以论文来评价一个人的工作能力与学术水平,确实不妥。 但不写论文,也不会逼出有些能力好的科研者了。
只能说撤销一些不愿意写论文的人评审制度。
彻底取消论文,估计还是不可能的
关键是要取消现有的不合理评价体系
想想好的期刊,就替他们伤心。
评选指标变后,好些科研人得失业了
科研人员,有些也是混混 文章发不少,真正的创新很少
国家也不需要养那么多的科研人员
那这就业问题,又是一大难事了
就像裁军一样,科研队伍同样需要大裁军
网上已有科研队伍裁军这方面的探讨
期刊界大变革,淘汰一些指标较低的期刊,权力反转,变成编辑找作者约稿
中介没了,编辑重新找工作,市场多了几十万无业人员
期刊也面临着被外界媒体融合的危险境地
只要政府对期刊一撒手,肯定是哀鸿遍野!
那些好的期刊,可惜了。
国家最后只能保一小部分期刊,比如《中国科学》系列,等等
其余的,就各显其能吧,反正管不了那么多了
连央视主持人不都连连跳槽麽,有什么可奇怪的
呵呵,这样变革真的好吗
好! 革命不是请客吃饭
来一场真正的大浪淘沙,而非装模作样
只有这样,才能将那些无真才实学只会溜须拍马的人淘汰出局
目前的评价体系,是将真才实学的人淘汰出局
还别说,真有很多假学识的弄到了真文凭
我接触了好些编辑,好些编辑都对学术一窍不通。
完全没有初审的意义
假学识的弄到了真文凭
我们称其为“文凭假”
即文凭与文凭持有人不相符
名不符实
是的,这样的人太多了。
一场创业的交流,变成了评价体系改革的交流。看来我这创业又得换换方向了。 识时务者为俊杰
感谢波特兄尽力的指点,我去吃饭了。 你慢忙
--- end.
扩展阅读:
[转载]与论文枪手的对话
2015年12月01日
科协发组字〔2015〕98号
近年来,我国科技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数量大幅增长,质量显著提升。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今年发生多起国内部分科技工作者在国际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被撤稿事件,对我国科技界的国际声誉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为弘扬科学精神,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抵制学术不端行为,端正学风,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学术生态环境,重申和明确科技工作者在发表学术论文过程中的科学道德行为规范,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卫生计生委、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共同研究制定了《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根据中央领导意见,现将《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有关单位要组织深入学习、广泛宣传,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关规定,建立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机制,进一步改革完善科技评价体系,为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提供良好的政策和环境保障;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被撤稿作者开展调查,对违反“五不准”的行为视情节作出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广大科技工作者应加强道德自律,共同遵守“五不准”,认真开展自查,发现存在违反“五不准”的行为要主动申请撤稿,坚决抵制“第三方”学术不端行为。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要发挥科学共同体作用,做好教育引导,捍卫学术尊严,维护良好学风。
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卫生计生委、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将加强沟通协调和联合行动,落实“五不准”,督促有关单位对撤稿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逐步建立科研行为严重失信记录制度和黑名单信息共享机制,推动科技评价体系改革,规范科研诚信管理,维护科技工作者合法权益。
中国科协 教育部 科技部
卫生计生委 中科院 工程院
自然科学基金会
2015年11月23日
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
1.不准由“第三方”代写论文。科技工作者应自己完成论文撰写,坚决抵制“第三方”提供论文代写服务。
2.不准由“第三方”代投论文。科技工作者应学习、掌握学术期刊投稿程序,亲自完成提交论文、回应评审意见的全过程,坚决抵制“第三方”提供论文代投服务。
3.不准由“第三方”对论文内容进行修改。论文作者委托“第三方”进行论文语言润色,应基于作者完成的论文原稿,且仅限于对语言表达方式的完善,坚决抵制以语言润色的名义修改论文的实质内容。
4.不准提供虚假同行评审人信息。科技工作者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如需推荐同行评审人,应确保所提供的评审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真实可靠,坚决抵制同行评审环节的任何弄虚作假行为。
5.不准违反论文署名规范。所有论文署名作者应事先审阅并同意署名发表论文,并对论文内容负有知情同意的责任;论文起草人必须事先征求署名作者对论文全文的意见并征得其署名同意。论文署名的每一位作者都必须对论文有实质性学术贡献,坚决抵制无实质性学术贡献者在论文上署名。
本“五不准”中所述“第三方”指除作者和期刊以外的任何机构和个人;“论文代写”指论文署名作者未亲自完成论文撰写而由他人代理的行为;“论文代投”指论文署名作者未亲自完成提交论文、回应评审意见等全过程而由他人代理的行为。
文章来源: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网站 12月1日
https://wap.sciencenet.cn/blog-278395-9401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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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葡萄的心态要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