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明庆
铸客和剑客——从青铜器读出的历史 精选
2020-10-25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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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关心古代尺度纯属偶然。看到上海博物馆藏夏代玉圭有五个长度与尺长18.5 cm 直接相关,内心充满愉悦;在确定了周尺21.5 cm 之后,基于馆藏介绍数据,计算出越王勾践、秦始王陵的青铜剑,剑身长二尺二寸和三尺三寸,偏差是 0 和0.5 mm;心中曾一遍又一遍地念叨“就是测量精度啊”,对古代工匠之业精充满敬意。尺长是国家的制度,确实能够在广袤的国土统一施行。

近来授课之余,就是量测图片、计算数据,其间也看了几本书、读了几篇文章。心中颇有些感慨,可惜文字能力太差,难以表述。且将少许所见借着科学网博客呈现出来,或许朋友也能如我一样感动呢。

1   青铜剑是有尺寸的

上文最后提及兵器,这里再补充几句。陈振裕先生文集《楚文化与漆器研究》中“精美的吴越青铜剑和矛”,从文献收集越王剑24件,其中有全长的19 。以一周尺 21.5 cm 计算,6件全长与整尺寸差别 1 mm 之内;另有著名的越王勾践剑全长55.7,二尺六寸欠2 mm, 但剑身长 55.7–8.4 = 47.3 则是二尺二寸整整尺寸的剑长达到1/3,在整尺寸±5.5 mm 内有 16件84%。考虑到一寸 21.5 mm,似乎可以确认宝剑锻造考虑到尺度。

剑锋缺断会影响长度,可惜不能全部核实上述宝剑。另举一些例子。如楚王酓璋剑,全长50.5,参照剑宽 4.5 可以判断,若剑锋完好则长二尺四寸 51.6

战国后期的缠緱剑,长62.2二尺九寸欠1.5 mm出土于秦始皇陵的长剑,身长 9120.1= 70.9 三尺三寸整;如图可见,剑柄已有所缺失,不然也会是一尺整21.5。又,剑客荆轲行刺,秦王绕柱而走,所持长剑或许就是此物呢。 这剑想来是旧物,并非公元前350年商鞅变法之后所锻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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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故宫博物院藏品“有鞘剑战国后期,剑长46.3厘米,宽5厘米”适用秦尺23.1二尺整过1 mm 

《故宫青铜器图典》战国部分最后三件是:铜镜面径19.3 九寸整、两个带钩均13 六寸过1 mm都是适用周尺 21.5;但除上面“有鞘剑”之外,另有“铸客为王后六室为之”的器物数件适用秦尺23.1。特别解说如下。 

2    铸客隐没姓名而留下作品

吴国在公元前473年或前475(《辞海》、《辞源》)为越所灭,而越国又在公元前约306年为楚国所灭。吴越两国的青铜器仅适用周尺21.5,即周朝制度。

楚国受到秦国压迫,公元前278年从郢(今湖北荆州)迁都至陈(今河南淮阳),前253年再迁至巨阳(今安徽阜阳),前241年三迁至寿春(今安徽寿县),一路向东而于前223年灭国。

幽王熊悍,即酓(干/心),公元前237~228年在位;幽王三年击败秦魏联军,熔兵铜而铸器物,适用周尺21.5 故宫博物院藏盘一件口径38.5一尺八寸欠2 mm;图上测算内径为(209/249)*38.5=32.32 一尺五寸整盘高7.9是三寸半7.5  4 mm,与口沿厚度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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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铸造的圆鼎两件,中国国家博物馆和天津博物馆各藏一件。通高53口径45.5二尺一寸过3.5 mm(或许子母口为二尺整),腹围148腹径二尺二寸欠 1.9 mm。百度百科说腹深28 一尺三寸整。基于口径测算盖顶圆环,其径为三寸整。高度方向不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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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两件为1933寿春出土,且均有铭文——幽王记录暂时之胜而冶师留下永久之名,可确信楚国使用周尺21.5而没有变动。不过,同时出土器物已知有四件适用秦尺23.1——公元前350年商鞅二次变法所制定。 

铸客缶,通高46.9二尺一寸欠16 mm (底圈与缶底有重叠),口径18.4八寸整铸客豆,高30一尺三寸整,由口径14.2测算内径约六寸;均有铭文9“铸客为王后六室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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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客盉 盖外侧、器口旁各有刻划对铭17字:铸客为集(酉詹)为之。藏品介绍仅给出通高21.9 即九寸半整,一秦尺为 23.1 cm。图上测算尺寸如下,想来是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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竖向:不计短足则通高九寸,盉体五寸,其中盖内口颈估计高、腹胸各二寸半,手柄厚一寸(宽度未知);横向:盖五寸,胸圈上九寸、下一尺,腹一尺一寸;环二寸半、一寸半。具体计算过程和注意事项请参见上篇博文。

另有 大府盏用秦尺23.1:口径23.3一尺过2 mm测算内径八寸。想来也是铸客即外方冶铸匠人所为,尽管没有铭文说明。

1933年洪水使楚墓暴露而引起文物大量出土,即文物并非考古挖掘所得。笔者觉得,上述四件器物并不能说明楚国曾改变制度使用秦尺23.1。又,中国国家博物馆藏寿春出土的长23.123.15青铜衡想来是秦灭楚所带来的。 

3    持尺四顾

商周青铜器范铸精度能够达到1 mm理解器物基准长度即可确定所用尺长。吴越楚均使用周尺21.5,秦灭楚后推行其制度即秦尺23.1 cm。外来的铸客在楚地使用秦尺,不知在何时从何地而来,只是留下精美的器物——那通高九寸半的铜盉真是尺寸严谨呢。从图片都能读出铸客两千二百多年前的得意铸客刻下铭文,强调了自己外来者的身份,却没有如两位楚国冶师那样说出自己的姓名。其间缘由,令人遐想。

知道了器物尺寸与时代的关系,也就如汉木匠和宋木匠一样拿尺子到处量量,还请朋友量过清朝的大方桌。当然,时而能有些发现和得意。一个月前写作“数字背后的真相”时就已测算左侧的大铜板,与一位年轻的朋友说了结果。朋友觉得奇怪呢。昨晚本想找个清晰图片重算一次,谁知竟然附有尺标——算术也不用啦,真是高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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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铜板不是72 mm (3.1 in.) 或2.25 明寸,而是近 76 mm。又,1 inch = 25.4 mm,3.1 in. 则约78.7 mm 。至于其制作时代、地点和方式,还请您自己研究啊。

附:《战国策·燕策三》刘向(77-6)

轲既取图奉之,发图,图穷而匕首见。因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揕之。未至身,秦王惊,自引而起,绝袖。拔剑,剑长,操其室。时恐急,剑坚,故不可立拔。

荆轲逐秦王,秦王还柱而走。群臣惊愕,卒起不意,尽失其度。而秦法,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兵;诸郎中执兵,皆陈殿下,非有诏不得上。方急时,不及召下兵,以故荆轲逐秦王,而卒惶急无以击轲,而乃以手共搏之。

是时,侍医夏无且以其所奉药囊提轲。秦王方还柱走,卒惶急不知所为。左右乃曰:“王负剑!王负剑!”遂拔以击荆轲,断其左股。荆轲废,乃引其匕首提秦王,不中,中柱。秦王复击轲,被八创。

轲自知事不就,倚柱而笑,箕踞以骂曰:“事所以不成者,乃欲以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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