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兴滨
关于张操老师团队超光速实验的商榷
2016-4-28 12:07
阅读:6497
标签:相对论, 超光速

        张老师的团队通过示波器测量的实验数据,获得了电场速度超光速的结论,连续发表了多篇论文。下面是来自该团队论文的实验原理示意图和实验结果分析。鉴于科学网的热烈讨论,我们也谈点不成熟的看法供该团队参考。




我们不怀疑上述实验数据,故重点不在于如何重复该实验,而是重点分析对该实验数据的处理上。按照下面的分析,我们发现,该团队的实验数据似乎并不能得出电场速度超过光速的结论。

 

该团队得出超光速的理论依据是:“根据速度的定义,金属导线中的电场速度等于导线长度差除以时间差”。实际上,该理论依据隐含着一个前提,相同信号在两路金属导线中具有相同的传输速度,即和导线长度无关,否则无法计算出速度。而该团队的结论显示:导线长度差为6.0m,信号频率为5.0MHz,计算出的电场速度大于光速的13倍;当两路导线长度差为9.0m,信号频率仍为5.0MHz时,计算出的电场速度大于光速的4倍。

 

显然,按照他们的结论,同为5.0MHz的信号在不同长度(6.4m9.4m)的导线中具有不同的传输速度。因此,根据他们的结论,5.0MHz的信号在他们示意图1中的6.0m0.4m的导线中也可能具有不同的传输速度。故该团队的结论与前提可能自相矛盾,所以结论是可疑的。

 

此外,如果相同信号在两路金属导线中具有相同的传输速度为真,那么该团队的结论能够证明,5.0MHz的信号在0.4m的导线中存在大于4倍光速和13倍光速的两个传播速度。换言之,5.0MHz的信号在他们图1中的0.4m长的导线中的传输速度是可变的,取决于另外一路导线的长短6.4m9.4m。这显然也是不太可能正确的。否则将是重大突破。

 

   总之,我们认为,该团队的实验数据是可靠的,但对这些数据的处理是存在问题的,利用这些数据可能无法正确计算出电场在导线中的传播速度,更不可能得出电场在导线中的传播速度超光速的正确结论。建议首先解决信号传输速度与导线长度的关系,然后再分析是否超光速的问题。

 

   不成熟的看法,仅供参考,若有错误万望海涵!

转载本文请联系原作者获取授权,同时请注明本文来自黄兴滨科学网博客。

链接地址:https://wap.sciencenet.cn/blog-267101-973355.html?mobile=1

收藏

分享到:

当前推荐数:11
推荐到博客首页
网友评论37 条评论
确定删除指定的回复吗?
确定删除本博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