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孝庆
权力的谱系
2019-5-9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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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韦伯的理论,权力的来源有三种:魅力型支配(家族和宗教)、传统权威(宗主、父权、封建制度)、以及官僚型支配(现代的法律和国家、官僚)。从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来看,权力最初应该是来自于自然演化的社会秩序。自然形成的权力体系有利于早期人类在自然界的生存与发展,类似于“1+1大于2”之流。自然形成的权力在社会演化中逐渐固化下来,形成了社会的等级秩序。这个时期由于个体对集体的依赖程度较高,因此,形成的权力系统也比较强大,难以被打破。

    根据马克思的研究,私有制是万恶之源。私有制把权力变成从公共利益向私人利益转化的中介。在《理想国》中,柏拉图认为,真正的哲人其实是不愿意做城邦的统治者的,因为这样的统治者没有私人利益,是完全的奉献。可见,没有私利的权力才是正义的。可是现实中却很难实现。

     现代社会中的权力来自法律授权。可是法律只是妥协的产物,并非出自正义的理念。这样的权力很容易被利益所控制。在功利主义主导下的物欲世界中,权力变成了利益的博弈。利益的分配可以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实现形式上的正义,但是利益的生产机制却决定了竞争的结果是不公平的。尤其是当自然被放置到权力的摆置清单中之时。

    生产的演化推动了知识主导下的技术控制。从现象上看,知识的生产取代了物质的生产。象征性的符号整合了社会的权力体系。但是,知识自身却在不断增加的体量中自我分化了。专业化强化了知识部门之间的隔阂。知识碎片化的后果,就是权力的碎片化。当人人都有权力的时候,权力就隐藏了起来。控制系统中的人消失了。“看不见的手”从经济扩展到了政治,于是出现了“集体不负责”。

    权力不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不断变换的权力形式不是弱化了权力的社会后果,而是强化了控制。一旦这个控制被某个有野心的个人或集团所掌握,其后果很可能是灾难性,甚至是毁灭性的。而要理清这个看不见的权力线索却变得越来越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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