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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年前的一天,一名由我校考到外校读研的学生回来找同学玩儿,见到我时聊了几句。她的导师是一位在国外任职的教授,在她读研的单位兼职带学生。她说,导师明确指出,论文在修改40遍之前,不要拿给他看。
我第一次听说导师可以这样要求学生,当时就震惊了!我批阅自己开门弟子的论文时,几乎每个句子包括标点符号都进行了修改,在总结性评语中用了“不堪卒读!”原来,是我的指导方法有误,我应该让学生把论文修改到他能达到的最高水平,再交给我批阅指导。
我马上召集自己的研究生开会,传达这个精神。当然,我推测他们做不到修改40遍的程度,对40遍的标准折半成20遍;想想他们还是做不到,再折半成10遍;感觉依然有难度,最后又折半为5遍。同时,增加一条,必须请两位同门阅读——阅读的学生得签字。总之,学生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提交给我的文字材料,必须是文通字顺的。
我随后让学生专题学习《新华字典》附录中“常用标点符号用法简表”和字典正文中助词“的”、“地”、“得”3个字的用法。我告诫学生:遇到不懂的英语单词要查词典,遇到不懂的汉字也要查字典,不要轻易相信网上的材料。
从此后,我的学生都得按照这样的要求去做,一级又一级,一届又一届。他们在文字表达方面都有长足进步,几个学生毕业后向我反馈说,读研期间的严格训练,使他们养成了认真负责的习惯,他们部门的文字材料,要请他们做最后的把关。
我有些懊悔的是,当初自己心太软,没有采用修改40遍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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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3-28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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