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毛忽洞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大毛忽洞 自留地是桃花源,只种颜色不耕田。 点击 【博文】 看分类目录 邮箱: lishchlishch@163.com;lishchlishch@gmail.com

博文

郑怡嘉VS科学网:游戏规则是三角的

已有 6845 次阅读 2009-6-7 10:58 |个人分类:思想和方法|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博客, 科学网, 郑怡嘉

郑怡嘉VS科学网:游戏规则是三角的

我在博文:科学网编辑部要做博主的大众情人

实际上文章的主题思想是替科学网说话,

因为有网友批评编辑部推荐博文有偏好。

 

文章有没有人看,

关键在于文章本身,

推荐只相当于给题目画了一条Highlight

如果博文被推荐后,

而看的人(点击数)很少,

博文的作者会有一种异样的感觉。

 

科学网编辑部关注您(郑怡嘉)的博文,

说明您的文章还很有影响(可能几方面:正面和反面)。

 

俺写了不少评论华南虎照的文章,

只要有逻辑点可切入,俺就写。

当华南虎照事件进入高潮的时候,

俺已经写了很多篇了,

结果科学网的“真虎,假虎”专题,

俺的评虎文章占了一半。

俺写博文在先,科学网设立专题在后。

 

面对当时科学网的推荐版面,

有位老先生用政治的语气质问科学网主编:

“你要把科学网带到何处?云云!”

还有网友用假大空口气骂俺,

说“和政府作对”,云云。

也有网友留言说“大毛忽洞征服了科学网”。

因为有一天:

科学网的头条图片是俺的,

科学网的头条是俺的,

推荐的博文也有俺的,等等。

后来周老虎真是假的,

大家都平安无事!

 

俺为什么那么认真地评论纸老虎呢?

因为纸老虎事件的立论和论据互为一体,

如果当事人把论据销毁了,

当事人同时也把自己的立论销毁了。

这就是俺看准的“研究方向”,

我想,科学网的编辑们也知道这一点。

 

科学网的游戏规则是三角的(三角恋爱):

科学网和上面主管有个运行规则;

科学网和作者(博主)有个规则;

科学网和读者(留言网友)有个规则。

 

如果您(郑怡嘉)的博文有什么法律把柄,

科学网也会成为被告(是您的法律陪“葬”品)。

一个真实的案例:

有人曾经把俺的东西发表在《科学通报》,

俺到北京二中院去起诉。

俺不是北京的,

4个当事人也不是北京的,

但是《科学通报》是北京的,

而且位于二中院的管辖范围。

 

俺自认为是善于做思想工作的人,

而且是善于给上级做思想工作。

俺对立案的法官说:

他们是博导教授,是博士,

博导教授工资很高,比你们法官高,

国家还给他项目,他们自己不做实验,

他们自己不写文章,却偷偷发表我的东西。

为了中国的学术界,也为你们法官争口气,

我想起诉他们,讨回我的著作权,

我不想起诉《科学通报》,

但是,我还想在北京立案,

法律上可以支持我吗?

 

立案法官说:

如果不把《科学通报》列为被告,

后面的操作(发表声明)会有难度。

我对立案法官说:

法院判决(调解)后,

我有办法实现我的诉求。

立案法官说:好,我可以给你立案。

 

我不是北京的,

被告也不是北京的,

我可以在北京打学术官司。

为什么?

因为《科学通报》是北京的,

位于北京第二中级法院的管辖范围。

 

我本来是放了《科学通报》一马,

后来他们却倒打一耙:

谁让你不把我们列为被告呢?

既然我们不是被告,

你的事情我们不管。

 

后来我给周光召先生写信,

特快专递,先生必然能收到。

周光召先生的批示下,

我实现了我的目的,

讨回了我的著作权,

白纸黑字红章,还有签字,永远有效。

 

您(郑怡嘉)发表博文,

想到这些法律问题没有?

 

虽然学术是学术,法律是法律,

但是,有些事情是关联在一起的。

如果博主互相用攻击对方,

客观上是科学网给提供了攻击的平台,

因此,科学网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如果您(郑怡嘉)只讨论学术问题,

或者只进行学术批判。

换句话说,

如果您(郑怡嘉)能做到遵守三角规则,

我想,科学网一定会重开您的博客,

因为科学网是中国最开明的网站。

 

附件1郑怡嘉先生的留言

附件2:科学网欢迎为实名举报栏目

(注释:附件1 隐去了别人的名字)

李世春先生:下面是我给科学网编辑部的一封信。请评论。谢谢!
科学网编辑部,
给你们公开发去两封电子邮件,你们也已发来收到回执。但是你们没有给出答复。现在我想把问题提得更明确。我认为你们关闭我的博客是偏袒XX先生的做法。在你们给我的电子邮件中提到,我的博文《给国家天文台严俊台长的信》中有言辞不妥是你们关闭我的博客的一个重要原因。可是正如我在博文《给国家天文台严俊台长的信》中已经指出,XX先生对我人身攻击远甚于我。可是你们却没有关闭他的博客,只是把他有关和我争论的博文删除(我不知道是他自己删除还是你们科学网编辑部删除)。在我单独发给你们的电子邮件中我也表示过,如果你们认为我的《给国家天文台严俊台长的信》有言辞不妥,你们可以删除。但不要关闭我的博客。你们为什么不给我答复?这是不是XX先生所说的浪费点时间和我玩的结果?
郑怡嘉

 

http://www.sciencenet.cn/hotline/zhongzi.aspx

欢迎为实名举报栏目提供新闻线索

 海内外的广大科教界朋友:

 欢迎您为科学网《实名举报》提供新闻线索。

    当前,在我国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问题,已成为国内外学界关注的一个公共话题。科学网作为一个新兴的在线媒体,在这里专门开辟《实名举报》栏目,希望能在这方面发挥些舆论监督的作用。正如名称所言,“实名”是本栏目立意之根本。这里强调的“实名”,包含有两层意思。首先被举报者必须要实名。我们不接纳那种言之无物的泛批评言论,尽管它是我国目前学术批评的主要形式。举报者使用这种隐匿被批评者姓名的方式,既不会得罪于任何人,也给批评者带来某种道德优越的快感,最终不仅收效甚微,而且有可能异化原本相对健康的学术氛围。其次,举报者本人也要求实名,科学网编辑部将根据举报者本人的要求,在公开不端行为时对其身份严格保密。因为这种至少向本网编辑部公开其身份、拿个人名誉作为“赌注”的举报,有助于学术批评的严肃性和针对性。“郑也夫实名批评景天魁学术水平问题”和“司履生实名举报魏于全涉嫌论文造假”,是本栏目设计中的两个理想典型。目前,匿名批评方式的泛滥,一方面导致学术不端者会更加有斥无恐,另一方面则夸大了学术不端行为的“比例份额”,丑化了相对圣洁的学术殿堂。我们在这里提倡双向实名,通过“实名举报+记者调查+公开不端行为+通告被举报人及其机构”的业务流程,期望还被诬陷者以清白,给不端者以惩戒。当然,栏目的最终目的不是要越来越红火,倒是希望它有朝一日能关门大吉,来表明学术不端行为在我国几近于销声匿迹。科学网希望与您携手,为建设一个健康的学术氛围贡献出一份力量!

 联系方式:010-82614611T/F

科学网编辑部 20071

 



https://wap.sciencenet.cn/blog-2321-236690.html

上一篇:【视频】让人心酸的燃烧:悲惨公交车
下一篇:基础研究VS卞和献玉:找到宝贝很难,想把宝贝献给国家更难
收藏 IP: .*| 热度|

13 武夷山 杨玲 李小文 刘全慧 鲍得海 周少祥 肖重发 杨秀海 周春雷 苗元华 蔣勁松 贺天伟 侯振宇

发表评论 评论 (7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扫一扫,分享此博文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4-30 03:50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