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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数学”的对话(123)请各位博友、网友,特别是有关专家,批评指正:“费马大定律”的简单、完善证明
(接(122))
1.所谓“费马大定律”
设p是大于2的正整数,则不定方程x^p+y^ p =z^ p没有非零整数解 (1)
2.正整数仅有的两种表达式
根据众所熟知的所有正整数的特性:正整数的任意的和、乘积、正乘方都仍然是正整数。但是其它的各种运算,例如:减、除、负乘方、开方、或取:对数、指数、3角函数、或其它特殊函数等等,就都不能保证其结果是正整数,就可,且仅可,将任意的正整数f(n)普遍表达为:
f(n) =((a[j]n^j);j由0到无穷大求和)^b ((c[j]n^j); j由0到无穷大求和)^d, (2)
其中,j,b,d均为任意的大于0的正整数,n, a[j], c[j]均为任意的正整数,^b是b
次方,[j] 是“足标”j,可称f(n)为正整数,n, 的正整数函数。
正整数函数,f(n),可仅分为偶数和奇数两种,因而可,且仅可,具体表达
为如下两种函数形式:
f(n) = g[1](n)+或-g[2](n) , g[1](n), g[2](n), 也分别都是如(2)的,正整数n的正整数函数,且g[1](n)大于g[2](n)。当g[1](n)与g[2](n)都是偶数或奇数;则f(n)必为偶数,当g[1](n)与g[2](n)分别是偶数和奇数;则f(n)必为奇数。因而,这样表达的f(n),就能表达所有可能的正整数。 (3)
f(n) = m (
(3)和(4)都是能表达所有可能的正整数的函数形式,都分别仅有不同的“两项”,就可以利用2项式,具体表达它们的任意次方。而且,除此而外,已再没有其它不同的形式,而有利于证明这个“费马大定律”。
3.按2项式公式,分别表达两种形式的正奇数函数的p次方
按(3),即有: f (n))^p= (g[1](n) +或-g[2](n))^p
=((g[1](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