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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组建“应急管理部”的安全科学依据
王秉
(中南大学 安全理论创新与促进研究中心)
昨天,各官方媒体正式传来国务院机构改组的消息,一时引起来社会各界的热议。在安全科学领域,最受安全科学研究者与实践者热议的是:不再保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新组建“应急管理部”。消息一传出,一时引起了安全人的热议。昨天吴老师专门写了一篇系统的解读文章——《对“组建应急管理部”的一点思考》(http://blog.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532981&do=blog&id=1103703),大家可具体关注与深入了解组建“应急管理部”的深层内涵。
就科学层面而言,进行组建“应急管理部”这种“顶层安全管理设计”,最起码要有科学依据。我想,只因为安全人热议这一问题,应该他们最困惑和最想知道的应该也是组建“应急管理部”的安全科学依据是什么。在此,根据个人的理解,仅谈谈组建“应急管理部”的安全科学依据是什么?(直接看图1我构建的——伤害致因(防控)模型,便可一目了然)。至于这种“顶层设计”对安全科学发展及安全管理工作的影响就不具体谈了。
图 1 伤害致因(防控)模型
首先,先谈谈设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安全科学依据,那就是——事故致因(防控)理论,其重要管理目的及着力点是“事故防控”,其主要管理内容体现“第I代安全科学的研究实践范畴”(如图1所示)。注意这里是指“重要管理目的及着力点”。当然,其管理同样涵盖“应急”,这是相对弱化了而已。
其次,我们看看组建“应急管理部”的安全科学依据,那就是——伤害致因(防控)理论(涵盖事故致因(防控)理论)(需说明的是: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是造成伤害的直接原因,应急主要针对的是突发事件,当然也包括对伤害的应急),其重要管理目的及着力点是“伤害防控”(涵盖“事故防控”),其主要管理内容体现“第II代安全科学的研究实践范畴”(如图1所示)。同样,注意这里是指“重要管理目的及着力点”。
根据上述分析及图1,我们会准确理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与“应急管理部”的不同管理定位及着力点。通过对比发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安全管理漏了什么,弱了什么,以及“应急管理部”的安全管理多了什么,为什么管的更全面系统了便一目了然。其实,关注一些广义的事故致因模型你就会发现,“事故”之后便是“伤害(包括损失)”。例如,Heinrich的多米诺事故骨牌模型,第5块骨牌便是“伤害”;瑞士奶酪事故模型的最终结果便是损失。显然,新建“应急管理部”是为了使安全管理管的更全面系统,所以将管理的节点,即定位及切入点(着力点)后置了一步,即选择了“突发事件应对,即应急”,目的是“伤害防控”,拓宽了管理内容范畴。
按照图1,我们可进一步确定具有程度差异的“应急管理部”的安全管理目的:尽力防控事故,坚决避免伤害!(这应该也是现代安全科学研究实践的目的)。同时,新建“应急管理部”也顺应了“安全一体化(Safety & Security Integration, SSI)研究实践(指不受具体“行业”或“领域”所限制的统一化、整体化安全研究,多指中上游层面的安全研究实践)”。
当然需深刻理解上述观点与认识,需了解最近我对安全科学学科基本问题的新理解与新认识(见文末)。由上分析可知,组建“应急管理部”其实是重新选择了安全管理的一个定位及切入点(着力点),即“应急管理”而已。若深入理解此内涵的话,就不必有这种设置,即“应急管理”“弱化”甚至“代替”安全科学研究实践工作的这种过分担忧啦,它还是承认“应急管理”仅是安全科学的一个节点(模块)。当然,若不深入理解,仅从字面含义看,这种担忧还是难免的。再次,最怕由于理解与认识偏差,导致实际执行起来过分强调“应急管理”而对安全科学全面发展及全面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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