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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专家建议设立长江生态基金 首期目标规模3000亿

已有 1535 次阅读 2019-6-2 15:20 |个人分类:海洋报道|系统分类:人物纪事|文章来源:转载

专家建议设立长江生态基金 首期目标规模3000亿 

第一财经 章轲 2019-06-02

图片来源:摄图网

30多位中外专家日前建议设立长江生态基金,通过规定投向,解决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行业融资难题,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

正在浙江杭州召开的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下称“国合会”)2019年年会上,这些专家们专门提交了《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与绿色发展体制改革》研究报告。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在2018年国合会上,就有专家提出设立长江生态基金的建议。

这些专家包括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王金南,亚洲开发银行副行长Stephen P.Groff,以及来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武汉大学、三峡集团等机构和企业的专家。

绵延6000多公里的长江流域拥有独特的生态系统,是中国重要的生态宝库。长江经济带涉及我国11个省市,区域总人口和生产总值均超过全国的40%,是中国经济重心所在、活力所在,也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要支撑。

但同时,长江经济带污染防治形势严峻。长江沿岸有几十万家化工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环境承受能力,一些污染型企业距离居民区和江边过近,部分企业环保措施仍不到位。同时,一些地区排污口、港区、码头与取水口布局不合理,也存在诸多风险和隐患。

“长江经济带的绿色发展离不开资金、技术、人力、市场等因素的加入。”王金南介绍,目前长江经济带上生态环境保护的绝大多数资金都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一般公共预算的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市场化程度非常低,尚未与相关生态经济与绿色经济发展等项目联系起来,以经济发展补偿生态损耗的路径尚未完全打通。

欠发达地区往往分布在流域上游,面临经济发展与生态制约双重难题,以政府为主体的财政机制无法满足对绿色发展的需求,资金支持的市场化程度偏低,资金支持不足。而发达地区的政策性金融、绿色金融、PPP模式、企业补偿等资金来源更加多样化,资金支持的市场化程度相对上游欠发达地区更高。

此外,长江经济带已有流域生态补偿规范性文件由于立法的效力层级较低,刚性约束弱,难以顺利执行。生态补偿的方式单一化,补偿资金不足,公众参与程度较低。

根据专家们提出的方案,长江生态基金将采用股权投资方式重点支持以PPP和第三方治理模式实施的长江经济带重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参股项目公司。基金的募集、投资、管理、退出均按市场化原则操作,实行所有权、管理权、托管权分离,并委托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负责管理。通过中央财政资金与长江经济带地方财政资金参股并适当让利,发挥引导带动和杠杆效应,撬动社会资本投入。

专家们建议,尽可能多地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基金首期目标规模为3000亿元,其中,财政出资25%,采用承诺制,根据基金运作进展分3年到位。

其中,财政资金主要来源于现有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中央财政资金、长江经济带11省市地方财政资金等。为实现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战略与市场机制的有机统一,主要吸引的社会出资人,包括大型商业银行、产业投资基金等金融机构;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受益的茅台、郎酒、泸州老窖等实力较强的大型企业。

专家们建议,基金存续期为10年。存续期满后,根据基金运行情况,经股东会批准并履行必要程序,可续期5年。

考虑到基金主要支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涉及不同省市间协调工作,专家们建议基金在中央层面设立,由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共同牵头发起,具体事宜由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主要负责。基金采取公司制形式,国务院授权财政部履行国家出资人职责,由财政部委托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代为管理。基金具体运营管理由基金管理公司负责。

专家们建议,按照《公司法》成立长江生态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基金采用股权投资方式,重点支持以PPP和第三方治理模式实施的长江经济带重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参股项目公司。投资重点支持范围为符合《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长江经济带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的重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为保持基金的收益,允许一定比例的资金以股权投资的形式投资成长性好、收益性高的环保企业。

专家们还建议,基金原则上通过到期清算退出。在存续期内如达到投资绩效等目标,也可考虑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退出。

今年1月,三峡集团有关负责人曾公开表示,三峡集团正着手打造生态环保业务板块,通过组建中国长江生态环保集团、发起设立中国长江绿色发展投资基金、筹建长江生态环境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牵头组建长江生态环保产业联盟、设立长江生态环保专项资金等,形成共抓长江大保护的专业力量,努力把生态环保打造成三峡集团的核心竞争力。

2月28日,生态环境部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在京签署长江大保护战略合作协议。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协议签署仪式上表示,打好打胜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任务十分艰巨。希望双方以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为契机,继续发挥各自优势、合力攻关。

三峡集团公司董事长雷鸣山表示,部企联合攻关,共抓长江大保护关键科技问题,对于推进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财经 章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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