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茂初
读《道德经》第八十一章:何谓“信言不美,善者不多,知者不博,利而不害,为而不争”?
2021-4-15 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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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道德经》第八十一章:何谓“信言不美,善者不多,知者不博,利而不害,为而不争”?

《道德经》第八十一章原文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已愈有,既以与人已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为而不争。

本章是《道德经》全篇的终结,所以,从论述逻辑上来看,必定是对“道”的相关内容作归纳总结。而不可能像一般注家所解释的那样,是对“言辞”可信不可信、当辩不当辩、知识广博不广博之类的问题讨论。因此,全章各句应从“道”的高度来分析认识。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的含义是:意图作出符合自然而可信言论,很难兼顾接受者是否乐意听取;而意图作出听闻者乐意接受的言论,则很难兼顾言论是否符合自然而可信。“信言不美,美言不信”作为《道德经》全书总结性的文字,其所表达的意涵是:《道德经》的论说是符合自然而可信的,并不以当下受众接受与否为依凭。以下“善者不辩,……,为而不争”各句就是在这一原则下归纳总结出来的,这些就是《道德经》全篇的核心认识

善者不辩,辩者不善”,帛书本作“善者不多,多者不善”,其含义应为:顺应自然者不会超出其所需,超出所需的现象不是顺应者当所为。

知者不博,博者不知”的含义是:对于一个事物认识深刻的话,就不会使事物朝着不确定的方向发展变化;反之,如果把一个事物的发展变化看作是概率性的、不确定的,那么,即意味着对事物的发展变化规律并没有真正认识。此处的“博”,应理解为“博弈”之“博”,亦即对概率性、不确定性结果的“博弈”,不宜理解为“知识广博”之“博”。

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已愈有,既以与人已愈多”的含义是:得道的圣人,不会去刻意追求“积德”,因为:本意上刻意为他人,实质上就是自身刻意有为;本意上给予他人,实质上就是自身刻意拥有物品而支配之。对于“既以为人已愈有,既以与人已愈多”的释义,众多释本都是以后世“舍己为人”思想去阐释,这并不符合《道德经》一以贯之的哲学思想,也不符合该句的语义。“既以……”句式,有转折的语义,如《离骚》中的“余既以兰为可侍兮,羌无实而容长”(其含义是:本以为幽兰可靠,谁知它却并无实质而徒有其表)。众多释本对“既以”的文字视而不见。

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为而不争”的含义是:自然系统之道是,让万物顺利而为,而不妨害它们,也不会有意设置障碍以妨害它们作其他的选择;社会系统之道是,引导民众自然而为,而不与民众利益相争,也不会强求为民作为。“为而不争”句,帛书本作“为而弗争”,有“不强为之”之意。

本章的哲学意涵:通过全篇的分析讨论,归纳起来说,“道”是一种理想的完美状态,很难在现实中那么完美无缺地实现。如果,能够以尽可能不超越(“不多”)、尽可能遵循规律的一般性(“不博”)、尽可能不刻意为追求功德(“不积”)、尽可能不妨害万物(“不害”)、尽可能不过分追求自身利益而损害系统(“不争”)的原则去行为的话,那么,也就践行“道”的基本准则了。

转摘自《<道德经>新识及其生态文明启示》钟茂初著,光明日报出版社2019年版https://item.jd.com/126231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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